第三章 野外工作方法及技术要求
工作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011—91《地球化学普查规范》执行。
第一节 野外工作方法及质量要求
一、 野外工作布置
根据景观地球化学条件、区域成矿规律、通行难易程度,结合《地球化学普查规范》要求,围绕项目目标任务,工作区部署的原则是:进行化探普查,以水系沉积物测量为主,局部用土壤样代替,注意区域化探成矿元素异常区,全区按平均采样密度4点/km2,一般地区4~6点/km2,条件艰苦地区1~3点/km2,通行极端困难区可划为不可采区(总量不超过工作面积5%)。
1、采样点布置
原则上布设于大于300米的一级水系末端和分支水系口上,水系较长时水系中间增加采样点,每个采样点控制的汇水盆地面积控制在0.25~0.125 km2,区域化探异常区加密布点,边缘放稀。要求采样点分布比较均匀,90%以上采样格(大格计)有采样点分布,不出现或很少出现5个以上空白小格,每个小格内样品数一般不超过2个。
2、布点方法
测区选用1∶5万地形图为野外工作用图,采样点按1 km2大格进行编号,以1∶5万图幅为单位,从左到右,自上而下顺序编排大格号,每个大格等分为A、B、C、D 4个小格,每个图幅任取12~13个大格为重复样,大格内样点重复取样,设计重复采样格时考虑不同地质景观和成矿条件,在图幅中较均匀布置,原则上不能变动。
测区面积1760 km2,初步布点情况统计见表1,共布水系沉积物采样点7040个,平均采样密度4点/km2,重复样140件。
表1 设计采样主要技术参数统计
二、工作方法与质量要求
1、采样位置的确定
采样小组接受分配任务后,将工作范围的设计点标在工作手图上,在采样过程中严格按设计点执行,特殊情况可适当变动,但必须在卡片中注明并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变动点比例不大于总样点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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