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经典:《管子》《邓析子》《韩非子》《商君书》《慎子》《申子》
1、《管子》 管仲(约前723或前716~前645),名夷吾,谥曰“敬仲”,汉族,颍上(今属安徽)人,史称管子。春秋时期齐国著名政治家、军事家,周穆王之后代。管仲少时丧父,老母在堂,生活贫苦,不得不过早地挑起家庭重担,为维持生计,与鲍叔牙合伙经商;后从军,到齐国,几经曲折,经鲍叔牙力荐,为齐国上卿(即丞相),有“春秋第一相”之誉,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第一霸主,所以又说“管夷吾举于士”。
管仲博通坟典,淹贯古今;有经天纬地之才,济世匡时之略。他注重经济,反对空谈主义,主张改革以富国强兵,他说:“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唯物论中“物质决定意识”的观念和《管子》的思想颇为接近。齐桓公尊管仲为“仲父”,授权让他主持一系列政治和经济改革:在全国划分政区,组织军事编制,设官吏管理;建立选拔人才制度,士经三审选,可为“上卿之赞”(助理);按土地分等征税,禁止贵族掠夺私产;发展盐铁业,铸造货币,调剂物价。管仲改革的实质,改革土地和人口制度。管仲改革成效显著,齐国由此国力大振。对外,管仲提出“尊王攘夷”,联合北方邻国,抵抗山戎族南侵。这一外交战略也获得成功。孔子曾称赞管仲:“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篇》)意思是:管仲辅助齐桓公做诸侯霸主,一匡天下。要是没有管仲,我们都会披散头发,左开衣襟,成为蛮人统治下的老百姓了。这话是有一定道理的。《管子》共24卷,85篇,今存76篇,内容极丰,包含道、名、法等家的思想以及天文、舆地、经济和农业等方面的知识,其中《轻重》等篇,是古代典籍中不多见的经济文作,对生产、分配、交易、消费、财政、等均有论述,是研究我国先秦农业和经济的珍贵资料。
2、《邓析子》 邓析(前545-前501)】 河南新郑人,郑国大夫,春秋末期思想家,“名辨之学”倡始人。与子产同时,名家学派的先驱人物。他是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革新派,他第一个提出反对“礼治”思想。他的主要思想倾向是“不法先王,不是礼义”。 邓析的法律思想主要有:①反对“刑书”,私造“竹刑”。他不但反对旧的奴隶主贵族,也反对以子产为代表的继承周礼的新贵族。他不满子产所铸刑书,私自编了一部适应新兴地主阶级要求的成文法,把它写在竹简上,叫做“竹刑”。②私家传授法律。传说,他聚众讲学,招收门徒,传授法律知识与诉讼方法,还以类似讼师身份帮助民众打官司(被戏称为春秋末期的律师)。作品传世两篇《无厚篇》《转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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