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演讲稿

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演讲稿

导语:严以用权,重点是阳光用权。权力天然具有导致腐败的潜质,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抵制腐败诱惑,防范权力滥用,还要求阳光用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做好“两件事” 严以用权

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干部是关键。“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毛泽东同志曾说过:“领导干部两件事:出主意,用干部。”所以坚持严以用权,要做好“决策权”与“用人权”这两“权”文章。

严以用权,严在决策,要会出主意。“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领导干部的能力体现最集中地表现在决策上,所以严以用权,要做好“脑”字文章 。一些官员违背经济规律和法治规律,就爱“出风头”、“露肌肉”、显“魄力”,盲目决策,糊干、盲干、蛮干,结果干出“烂摊子”。“一着不慎、全盘皆输”。领导干部作出的决策,不仅仅是个人行为,有的还代表着党和政府的意志,影响面大,涉及范围广。人民的利益伤不起,千万马虎不得、儿戏不得。严以用权要给乱决策画出一道“红线”,坚持依法决策,各项决策都要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重大决策必须依法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经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并由集体讨论决定,坚决防止和纠正越权决策、违法决策现象。 严以用权,严在用人,要用好干部。“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人才,所以严以用权,要做好“人”字功夫。发现人才是能力,善用人才是职责,培养人才是贡献。要用人导向上严把选人用人标准关,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操作过程上严把选人用人程序关,公开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增强群众参与选拔推荐干部的责任感;在考核评价上严把选人用人考察关,应明确考察评价和选拔任用干部的导向;在监督管理上严把选人用人监督关,建立完善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

从严治吏,根本在于实现干部秉公用权;依法治国,核心在于建立权力运行规则。如是,以“严以用权”之政治意识,才能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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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严以用权,关键是严格规范党委用人权和政府事权。要严格制度程序、强化监督问责,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个清单”

中央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在作风建设上持续用力,切实把严和实的要求立起来、树起来,扎实推进“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建设。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首要的是解决好权力观问题,关键是严格规范党委用人权和政府事权,确保权力的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公权姓公,不属于任何个人。公权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搞清楚权力是谁给的、权力是用来干什么的,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真正把权力用在为民造福、为党尽责上。 党委用人权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权力,也最容易出问题。选人用人是一个“风向标”,用好一个干部,可以激励一批干部;用错一个干部,也会挫伤一批干部的积极性。现在,许多干部出问题,除干部自身原因外,主要是一些党委(党组)在选人用人上出了问题。

行使好党委的用人权,重点要严格制度程序、强化监督问责,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上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基本法”,必须严格执行,对干部工作的原则、标准、条件要坚持,对选拔任用的具体制度和要求要落实,不能“放水”,不能“留后门”,防止执行制度走过场。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是规定动作,必须严格履行,程序该走的必须走,一个都不能少,不能“下跳棋”,防止程序虚设、“空转”。加强监督问责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是对组织最有力的呵护,无论是各级党委及组织、纪检部门,还是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增强监督意识,对选人用人大胆监督,也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

政府事权是依法履职的权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与群众的利益紧密相连,必须依法规范行使权力,决不能任性用权。政府事权必须于法有据,绝不能认为权力越大、权力越多就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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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民警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民警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网小编为您整理提供的严以用权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欢迎阅读与借鉴。

今天,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围绕严以用权开展第三次专题学习研讨。受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人民法院践行“三严三实”,必须把严以用权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为民用权、依法用权、尽职尽责用权、廉洁用权,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健康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南英、黄尔梅,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张建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围绕“严以用权”教育专题,严格对照《党章》规定要求,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分别作了重点发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也作了即席发言。

沈德咏指出,坚持严以用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法院的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更要带头增强法治思维,带头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力。坚持严以用权,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要把握权力边界,遵循法定程序,实现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坚持严以用权,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要严格依法用权,秉公用权,依法律、按程序办案,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严以用权,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的重要保障。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排除权力、金钱、人情等各种因素对司法的干扰,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

沈德咏要求,法院干警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严以用权要求,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为民用权。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谨记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要引导党员干部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要着力做好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以公正司法取信于民。要增强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依法用权,养成运用法治思维研究解决问题的习惯,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尽职尽责用权。要顺势而为,自觉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谋划和推进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审理企业破产、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等案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保障“一带一路”、海洋强国战略,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要主动作为,用改革的思维和方式破解工作难题。要奋发有为,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办案任务。要坚持从严治院,确保廉洁用权。要完善制度机制,从严监督管理,要坚持对司法腐败行为零容忍,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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