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刑事诉讼法的一些思考
一个多月的刑事诉讼法课程,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因为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尽管工作性质并不要求我们对它的所有精髓都了如指掌,如醍醐灌顶,但是出于一名求知路上的年轻人的本能,我想我应该在今后的日子里继续去学习这部法律以及相关的知识,为今后的工作提前打下扎实的基础,所以,有些遗憾,没能用更多的时间和老师一起继续学习这门课程。
回想一下之前的课程,似乎老师的教学都是围绕着“看电影”和“学法条”这两个主题,我想这绝对是一个有个性的老师所选择的一种教学方式,而这种教学方式的对象,是一群看上去知识水平并不怎么高的“当兵的”,显得有些寓教于乐而且简单易学,对于我们这些刚接触法律业务的“门外汉”来说,也许是一个不错的方式。不过,仍然有许多学生开小差,学的云里雾里。我想,也许他们确实对法律不感兴趣,而是关心自己将来可以掌握多少金钱和权力,这无可厚非,因为绝大多数人之所以考取试点班,本就为了岗位编制和待遇,哪怕是还要忍受2年的“漫长”学习以及“非人”生活,也不得不又坐到课堂里,“辛苦”的打盹。不论对于已经在社会上工作多年的老兵,还是我这个上了18年学的新兵蛋子,都或多或少是一种“纠结的”选择。但是,我不会去打盹,我急切得想抓住自己仅存的青葱岁月,能够多积累一些对自己今后的人生路有帮助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这个有太多未知数的社会,打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方寸天地,这个愿望对于我们这些“80后”来说似乎还有些奢侈。
说了这么多废话,下面回归正题,有关这学期学习刑事诉讼法一些体会,掇取其中一些和黄老师交流,也希望黄老师不会嫌弃我的一些不成熟的想法。
两次课程中,我们观看了两部电影《肖申克的救赎》、《这个杀手不太冷》。我想,联系我们学习《刑事诉讼法》的目的,都能给我一些心灵的启示和思考。 引用书上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又存在着一些与法律初衷相背离的情况,无论是《肖》一片中银行家安迪蒙冤入狱后,在监狱和“体制化”对自由的残酷践踏中的那种对自由感觉的执着追求,还是《这》一片中遭受知法犯法的缉毒警察史丹报复,痛失心爱弟弟,并最终走上了与莱昂一起“工作”的杀手里程的小女孩马蒂,让我们觉得,影片固然有它演绎性的一面,但是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有时候法律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起码目前还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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