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卫生法学习心得

卫生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和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基本原则是卫生保护、预防为主、公平、保护社会健康以及患者自主原则。

虽然我们学习卫生法学的时间很短暂,只有短短的五周,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对医生这一行业的相关法律有了一定的了解,虽然没有达到精深的地步,但是我相信,对于我们日后的医生工作会提供很大的帮助。

例如学习了《执业医师法》我了解到医生必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才能独自进行临床诊疗,而如果没有获得便是属于非法行医,是要追究医疗责任的;还有《母婴保健法》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利,提高人口素质…… 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了解帮助我们在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麻烦时可以帮助我们将事情和平解决。而且在成为真正的医生之前,我们还有很多的法律程序要走,无论是到医院工作还是开私人诊所,我们都必须依据某些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执行。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则是我们面对医疗事故的指南,帮助我们处理各种纠纷。

并且,当我们医学生刚刚步入实习的医院是,由于对于医学知识和临床医疗技能的掌握较为欠缺,因此在整个医疗活动都有可能给患者造成误诊或伤害,甚至死亡的可能性发生。而此时我们通过对卫生法的大概了解,可以避免我们犯一些低级的、不必要的错误,培养尽职尽责严谨认真的态度,则可以大大的减少实习生给患者造成伤害的可能性。

或许现在的我们对于卫生法学的了解还是很浅薄,还有做到详细的认识,但是,这作为一个契机,在了解到学习卫生法学的重要性后,我们会自发的在平常的课余时间对相关的卫生法进行学习与了解,强化我们的法律意识,以使自己在进入医院时能使自己可以在平常的医疗活动中避免各种因法律知识不熟而导致的医患问题,同时,在遇到医患纠纷时也可以运用正确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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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卫生法学选修学习心得

从“养生”、“护卫生命”到立法干预,人类社会于“卫生”方面,由被动适应走向了主动干预。

《卫生法》就是一部实现卫生事业管理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公民生命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控制现代卫生医学沿着造福于人类的方向发展以及促进国际卫生的交流与合作,维护国家主权的法律。

六周的《卫生法学概论》课,留给我最深印象的是传染病的防治、器官移植和安乐死。

近十年时间里,我们经历过“非典”、“禽流感”、“H1N1”等几次范围较广的,高致病性传染时段。而在这些时段里,如果没有法律规范了一系列疫情报告、公布、控制以及治疗,那么疫情不会那么快被遏制住,那事态将一发而不可收拾。

《传染病防治法》据传染病的传播方式、速度、流行强度及对人体健康、社会危害程度的不同划分了传染病种类。并且规范了不同级类的传染病预防、公告、控制方法。以此保证了最少人受害,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和多数民众的健康。

器官移植术给大批器官、组织发生病变的病人带来了福音。但由此,器官来源就成为了一个问题。如果没有法律来规范,就会出现,为获得器官而倒卖、绑架、贩卖人口来盗窃器官的犯罪。

20xx年我国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为了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

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此条例规定了器官的来源,一直收费等,一方面抑制了不法分子以人体器官牟取暴利,为害民众,另一方面使更多的人可以在器官移植后活下来。

死亡时一定的,但是,要求施行安乐死总还是不属于自然的死亡。所以,安乐死一直没有被立法允许。因为所涉及到的敏感面太多,医疗资源的分配依旧贫富差距悬殊者的背景下,我们不能确认其原因,于是,安乐死可能成为活人的心理包袱,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所以,也许多数人认为安乐死与病痛中的人是一个解脱,但在我们有十足底气之前,都不应订立这一法案。

《卫生法》的定立,给我们的生活,健康带来了安全,也给我们的医疗,对疾病的预防有了更大的保障。尤其对于以学生,了解这些法律,对于以后的工作实践,是更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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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

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xx年x月x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

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建设单位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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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六五普法——医生学习心得

遵纪守法,廉洁行医,诚信服务

此次“读书学习年活动”,我认真地阅读了“六五”普法读本,深深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公民,法律知识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是那么的重要。特别是作为医务工作者,我们更需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这是也我们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基础。

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任何公民要真正能做到知法懂法,那就要先学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家颁布的法律的数量越来越多,特别是与我们医疗行业相关的法律,都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社会上经常发生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许多人从来不学习国家各项法律,因而也就根本不知法、不懂法,违了法甚至犯了罪,自己还不知道究竟。所以,我认为要想做一个知法、懂法、自觉守法的好公民,做一名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医务人员,必须要学习法律常识,把学法、增强守法观念列入自己的议事日程,作为自己生活中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

遵纪守法,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是我们作为医务工作者的基本要求。近几年出现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违背了做医生的起码的道德准则。虽然只发生在极少数医务人员身上,却直接败坏了我们的行业形象,例如去年广西卫生系统多名医院院长涉嫌商业贿赂落马,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反响。当前,

全国卫生系统正在组织倡导廉洁行医、诚信服务,这为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强化卫生行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利的时机。我们作为医务工作者,身感责任重大,决心为进一步端正卫生行风作出积极贡献。

我深知作为一名合格的医务工作者应具备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心和对患者的同情心;不但要有精湛的医术,还应具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和高尚的医德。我们在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医术的同时,还应注重提高法律知识和医德修养。我常常勉励自己和周围的同志,做医生要遵纪守法,要有基本的职业道德,尊重病人,诚信服务。我们要常怀感恩的心对待病人,我们应该感谢他们,感谢他们对我们的信任,对医务工作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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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xx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质安科的学习精神,我项目对新安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

一: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由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

二: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

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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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平湖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xx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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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xx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老母坡煤业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活动。为了贯彻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人的生命高于公共财产,不能以抢救公共财产而牺牲人的生命。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

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李柯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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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20xx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2016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医院是整个社会系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的竞争不仅仅是医疗技术和设备的竞争,更重要的是医院综合实力和整体形象的竞争,是医院品牌的竞争。而医院综合实力、整体形象及医院品牌的竞争必须借助于医院文化。我有幸参加了复旦大学网络学院的培训活动,学习了医院文化建设与形象管理、突发事件与媒体应对策略、新时期的创新思维、我国卫生法律制度、领导沟通技巧与职业理念等新的知识,听专家们讲了不少全新的理念。以下是此次培训学习的体会与思考总结。

一、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提高医院综合实力

医院文化从企业文化衍化而来。从宏观上讲,医院文化是医院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从微观上讲,医院文化是指医院职工在长期的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过程中,自觉优化形成的一种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医院文化是医院的灵魂,是医院生存的基础和精神支柱。对于一个医院来说,医院文化水平的高低是衡量医院综合实力的一个重要标志,决定着医院的兴衰。医院要生存、发展、进步,在医疗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要有相应的医院文化。我们医院要想加强医院整体形象的提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如职工的形象、技术形象、环境形象、服务形象等,它是一个具体而且形象的事物,是公众对医院的总体评价和认识。在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开的今天,患者有权利对医院进行选择,更有权利抛弃不合格、不满意的医院。俗话说“适者生存”,那些在公众中信誉高、形象好的医院,就能使患者慕名而至;反之,那些信誉低、技术差的医院,只能使患者望而却步,从而丧失竞争力,遭市场淘汰。

二、稳步推进,解决突发事件与媒体应对

医院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重建工作:首先要积极处理遗留问题与滞后影响。找准医院突发事件中的危险与机遇,化危机为转机;另外,医院突发事件的传播管理:积极与媒体沟通,了解医院突发事件传播的特点、医院突发事件传播的类型、医院突发事件传播的基本方法,制定医院突发事件传播管理的若干策略,积极控制谣言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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