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20xx年3月20日五届全国律协第九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试行;

20xx年12月2 7日七届二次理事会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律师执业基本行为规范

第三章 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范

第一节 业务推广的原则

第二节 律师业务推广广告

第三节 律师宣传

第四章 律师与委托人或当事人的关系规范

第一节 委托代理关系

第二节 禁止虚假承诺

第三节 禁止非法牟取委托人权益

第四节 利益冲突审查

第五节 保管委托人财产

第六节 转委托

第七节 委托代理关系的解除与终止

第五章 律师参与诉讼或仲裁规范

第一节 调查取证

第二节 尊重法庭与规范接触司法仲裁人员

第三节 庭审仪表与语态

第六章 律师与其他律师的关系规范

第一节 尊重与合作

第二节 禁止不正当竞争

第七章 律师与所任职的律师事务所的关系规范

第八章 律师与律师协会的关系规范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律师规范执业行为的指引,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的行业标准,是律师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 律师执业行为违反本规范中强制性规范的,将依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给予处分或惩戒。本规范中的任意性规范,律师应当自律遵守。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其他从业人员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 律师执业基本行为规范

第五条 律师应当忠于宪法、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六条 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七条 律师应当注重职业修养,自觉维护律师行业声誉。

…… …… 余下全文

篇二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关于印发《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总政司法局:

为了贯彻落实《律师法》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要求,全国律协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新《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并经全国律协七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正式颁布。现将新《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印发你会,请遵照执行。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20xx年3月20日五届全国律协第九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试行;20xx年12

月27日七届二次理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律师规范执业行为的指引,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的行业标准,是律师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 律师执业行为违反本规范中强制性规范的,将依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给予处分或惩戒。本规范中的任意性规范,律师应当自律遵守。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其他从业人员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 律师执业基本行为规范

第五条 律师应当忠于宪法、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六条 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七条 律师应当注重职业修养,自觉维护律师行业声誉。

第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1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第九条 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

第十条 律师协会倡导律师关注、支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第十一条 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得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

…… …… 余下全文

篇三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20xx年3月20日五届全国律协第九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试行;

20xx年12月2 7日七届二次理事会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律师执业基本行为规范

第三章 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范

第一节 业务推广的原则

第二节 律师业务推广广告

第三节 律师宣传

第四章 律师与委托人或当事人的关系规范

第一节 委托代理关系

第二节 禁止虚假承诺

第三节 禁止非法牟取委托人权益

第四节 利益冲突审查

第五节 保管委托人财产

第六节 转委托

第七节 委托代理关系的解除与终止

第五章 律师参与诉讼或仲裁规范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六章 调查取证 尊重法庭与规范接触司法仲裁人员 庭审仪表与语态 律师与其他律师的关系规范

第一节 尊重与合作

第二节 禁止不正当竞争

第七章 律师与所任职的律师事务所的关系规范

第八章 律师与律师协会的关系规范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律师规范执业行为的指引,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的行业标准,是律师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 律师执业行为违反本规范中强制性规范的,将依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给予处分或惩戒。本规范中的任意性规范,律师应当自律遵守。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其他从业人员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 律师执业基本行为规范

第五条 律师应当忠于宪法、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六条 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七条 律师应当注重职业修养,自觉维护律师行业声誉。

…… …… 余下全文

篇四 :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心得体会

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心得体会

在行外人看来律师是个高收入的行业,风光无限,但在风光的背后,其实律师行业也是个高风险的行业,在律师执业过程中,会伴随着极大的执业风险。因此,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律师执业风险及其个人防范问题。学习了有关律师执业风险防范的相关规定后,本人有如下心得体会。

一、律师执业风险的含义及其主要表现

(一)律师执业风险的含义。一般地讲,律师执业风险是指律师在执业中因其执业行为而可能承担的一切法律责任或后果。

(二)律师执业风险的主要表现。律师执业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民事方面的风险。律师在从事诉讼和非诉讼业务过程中,因自身过错行为或者案件本身的复杂性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当事人的要求未得到满足

2、行政方面的风险。行业处分风险律师在执业中违反律师法或者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而受到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组织的行政制裁。如因私自收案和收费、同行之间恶意竞争、双方代理、提供伪证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警告、停止执业、吊销律师执业证等行政处罚。

3、刑事方面的风险。一个国家律师业的发展水平与该国法治进程休戚相关,更是一个社会高度文明发达的标志。但在我国辩护律师的处境每况愈下,举步维艰。甚至到了望刑(辩)生畏的地步。辩护律师既要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监控,又要受制于公检法三家的管制与刁难。稍有不慎,便会成为另一宗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就像戴着镣铐的舞者,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极其尴尬的角色。如律师在调查取证中涉嫌伪证罪、泄露国家机密罪、包庇罪,特别是《律师法》、《刑诉法》、《新刑法》相继的颁布施行,律师因违法执业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越来越多,律师执业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巨大风险。

4、个人人身安全方面:有的素质较差的当事人、或对方当事人,可能会发生肢体冲突。

5、执业声誉、道德评价的风险

二、律师执业风险的防范

…… …… 余下全文

篇五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关于印发《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通知

律发通﹝201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总政司法局:

为了贯彻落实《律师法》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要求,全国律协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新《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并经全国律协七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正式颁布。现将新《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印发你会,请遵照执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20xx年3月20日五届全国律协第九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试行;20xx年12月27日七届二次理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律师规范执业行为的指引,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的行业标准,是律师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 律师执业行为违反本规范中强制性规范的,将依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给予处分或惩戒。本规范中的任意性规范,律师应当自律遵守。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其他从业人员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 律师执业基本行为规范

第五条 律师应当忠于宪法、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六条 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七条 律师应当注重职业修养,自觉维护律师行业声誉。

第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第九条 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

…… …… 余下全文

篇六 :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基本规范学习笔记

第一章 律师职业行为规范概述

第一节 概念

一、律师定义: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二、律师行业(略):

三、成功律师的感念:

1、成功律师。

2、成为成功律师的建议

1/律师工作作为人生目标来追求;

2/集中精力于最重要的目标;

A选择好律所、为师的律师、适宜的业务发展方向;

B熟悉法律法规;

C掌握律师专业思维方式和业务技巧;

D培养业务关系,提高开拓能力;

3/忘记过去,聚焦未来,专注于不断进步。

4/实惠与人,回馈社会。

第二节 律师的价值和律师工作的意义

一、律师的价值

1、了解法律的价值

(1)、针对问题,全面详尽了解、准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

(2)、法律体系中,了解具体法律效力、相互关系,立法本意,提出有价值的法律意见。

(3)、了解相关法律在具体执行中的实际情况。

(4)、了解相关判例、案例。

(5)、了解立法趋势,预测未来影响;

(6)、了解法学理论、权威观点、社会意见。

2、运用法律的价值

(1)、利用法律知识对事实分析、判断、证明。

(2)、…判断行为的法律后果;

(3)、…帮助客户在法律程序中解决各种纠纷。、

(4)、…建立、变更、和终止具体法律关系;

(5)、…帮助客户办理各种法律手续;

(6)、…起草撰写法律文书;

3、律师具有的社会经验和人脉资源;

(1)、应有较高的判断能力和预见能力。

(2)、应有专业的沟通能力。

(3)、应有专业的说服能力。

(4)、应有较强的组织、利用人脉资源、社会公共资源的能力。

(5)、在擅长领域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生活常识。

二、律师工作的意义。

1、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维护法律公正;

第三节 律师工作性质和形式

一、律师工作性质

1

1、律师服务对象是人;

2、律师服务具无形性;

…… …… 余下全文

篇七 :律师规范举的心得体会

律师规范举的心得体会

转眼间本人从事律师职业已有五个年头,对律师行业来说五年,并不算是太长。对于本人来说人生能够多少个五年。从初入律师对行业对未来无限憧憬,到执业中为理想的激情澎湃,五年中真是各方面的经验都在增长。20xx年安徽省司法厅开展的律师工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作为一名合伙人来说,此项活动对律师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但本人认为还需不断完善。

众所周知, 律师自由执业者,律师事务所的管理都是松散型的,粗线条的,只在提供办公场所,收接登记管理,平时对律师规范化管理只走于形式,造成律师各办各的案,不能拧成一股绳的经营模式,造成律师事务所不能做大做强,这次规范年活动的开展,给我们提出了任务,在我们对律师所的前景作出思考。

首先,规范化必须要制度化。这种制度必须由律师行业的主管部门起草、制定,即要有约束性的规定,又要有秩序,帮助性内容。不能只限定义务,而不享有相关权力。律师是社会中的自然人, 也需要生存,生存的权利有所保障,才能更多对制度严格执行。

其次, 营造健康的律师执业环境。律师资格的取得者,都是具备一定的法律功底的,至少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但律师有学历、知识,却不定在社会上拥有人脉关系。很多刚入律师行业的年青律师,由于缺少人脉,没有案源,而被迫行政。而社会上一些假律师拥有广泛的人脉关系,即使没有知识,律师执业照,照样“红红火火”作着

律师的业务,使律师行业“鱼龙混杂”,民众难以区分真假,律师的规范因此不能只从律师内部的规范,外部的良好执业环境也必不可少。再其次,律师所在管理者政待提高管水平。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头车带”。律师事务所的主任的管理水平,管理经验,对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律师事务所主任不仅承担着日常事务管理,更应对律师事务所的前景进行规划。

以上几点是本人通过规范年学习,总结的心得体会。总之“正人者先要律已”,以后的事业生涯中,本人会进一步在学习中提高自己,争取为律师行为更加规范化而努力。

…… …… 余下全文

篇八 :实习律师申请执业训练心得

训练心得一:

案卷归档

今天,主任交给我一份案卷材料叫我订卷归档。其实在所里工作之余,我已经看过很多订好的案卷了。自己觉得很简单,无非就是按照固定的顺序将材料整理好,再装订上封皮,再按照民刑分类归档就完了。

可是一干起来才发现并不简单。这是一个建筑工程施工的案子,案件争议的焦点是工程款的支付问题,原被告双方为实际施工人和承包人。承包合同是被告所签,但工程实际上是原告组织的施工,为此,原告提交了大量证据证明其为实际施工方,应该获得工程款。结果,光整理证据材料就整理了半个多小时,,我将原件和复印件分开,将没有复印件的原件复印,因为该案开过好几次庭,有好几份证据目录,我又重新编制了证据目录,一个下午的时间终于完工!

我发现,订卷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渠道,单纯看卷,只是被动的学习其他律师的办案思路,但是订卷的过程是自己整理思路的一个过程,根据证据材料,形成自己的思路在和判决书一对应,影响深刻,以后多主动争取订卷。

××

20xx年10月12日

训练心得二:

写法律文书

今天,来了一个当事人就离婚问题进行咨询,当事人和丈夫结婚三年,双方既牵扯到子女抚养,又牵扯到财产分割,比较复杂。而且据当事人讲,她丈夫肯定不愿和他离婚。主任问完基本情况,就让我准备起诉书。

我想,要想让法院判离,一定要写得深刻一些,于是,写了近两页纸,将两人感情不和的情况详细列举。写完后,自己感觉挺有文采,正好,戴律师在所里,就让戴律师给看看有没有问题,戴律师看完直接评语“写诉状不是写论文,不用那么复杂,特别是起诉书,简明扼要说明问题,写太长立案庭的法官没有时间看,具体案情,开庭时再阐述”。赶快按照戴律师的指示,删减成一页,检查无误,交给主任,顺利过关,直接让当事人签字了。

总结:不同的法律文书有不同的作用,起诉状可以写的简单些,上诉状要写的详细具体,因为二审有时是不开庭的,上诉状就要阐明观点,列举证据,以利于法官查明事实,做出裁判。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