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心得体会

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暂行规定》

的心得体会

段凤娟

自20xx年x月22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监察部通过会议共同审议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我们组织学习了《规定》的总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纪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处分的解除、复核和申诉以及附则7章48条内容。围绕《规定》我们集体学习、分组讨论,结合实际真正做到学以修身、学习致用的作用。 暂行规定列举了6种需要进行处分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利用权威、地位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存在这些行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暂行规定明确,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也要进行处分,包括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

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包养情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

暂行规定还明确了对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违反廉洁从业纪律、违反财经纪律的工作人员的处理办法。

通过学习该《规定》,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职责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作风意识和纪律观念,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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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心得体会

教材研读需要积极的审美心态,亲历亲为,以获得独到的体验和真知灼见

一、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注重言传身教

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曾经说过“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学高为师”是说教师必须业务精炼,知识面广,有高超的教学教育能力。“身正为范”是说教师是高尚人格的化身,教师的言行就是道德标准。这个道理古今皆然,从踏上讲台的第一天,我就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力争做一个有崇高师德的人。我希望从我这走出去的都是合格的学生。从某种意义上看,教师的道德水准、一言一行都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因此,我作为一名党员,特别是一名年轻教师,注重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在平时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对工作认真负责,勇于奉献,待人诚恳。我想一名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对任何事情都斤斤计较、对教学和工作不认真负责的教师,不管你如何去讲,如何去要求学生,他们也不会信服于你,你都做不到又如何要求别人呢?所以,我在日常的工作中力求用自己严肃认真的作风和真诚待人的态度来影响学生,用身教来代替言教。例如在每次上课的时候我都会提前20多分钟到教室,这样无形之中会影响到那些踏着上课铃声上课的同学,经过几周后上课迟到的同学越来越少了!

二、教学严谨、认真备课、提高学生素质

韩愈在《师说》中指出“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根据专家的解读,韩愈所说的“传道”,指的是传儒家之道,而从现代的意义说来,就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政治思想教育,也就是向学生传输一些人生道理,宣扬正确的思想理念,帮助学生塑造一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态度,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以及一种开放、宽广的胸怀;“授业”指的是传授儒家经典,现在就是传授文化知识和才能,努力教好专业方面的课程,让学生有一技之长。这一点做得不到位,就有可能导致大学毕业生失业;“解惑”就是教师解决学生在传道和受业中的疑惑。这三者是教师的基本任务,以传道为主,授业和解惑为之服务;三者虽有主次,但又相互联系,缺一不可。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应该来说,最重要的是传之做人的道理,传之学习的方法,传之思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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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学习心得 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学习心得

为适应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近日我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了新颁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此次学习重点围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适用对象、处分种类、具体条规等有所区别的内容,集体学习、分组讨论,结合实践的形式开展,旨在让全体教职工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领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精神,真正做到学以修身、学以致用。

有这么一句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告诉了我们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法律和规则是社会运行的基石,是社会有序运转、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基本元素。而身为教师的我们,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影响着学生品德身心的成长,这就更加要求我们要着力培养自己的规则意识和法制意识。事实上,在我的周围,规则意识缺失的现象随处可见。小到闯红灯、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等,大到随意违约、行贿受贿等等。对这些现象,有的人似乎已是习以为常、司空见惯,甚至还把这种违规违法的行为归纳为另一种规则,叫潜规则。在一些人眼里,按“潜规则”办事,似乎就是一种机智,一种“能力”。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是: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当个人行为遇到规则“黄线”的时候,有的人常常不是规范自己的行为,而是习惯去找关系“通融”,用金钱“摆平”,借权力“放行”。身为教师都如此得玩弄法律,那么又如何能给学生树立榜样呢?

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的方式,使我明白,作为一名教师要严格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正确运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之中,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强化纪律意识,要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要坚决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该规定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4类。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我的责任意识、作风意识和纪律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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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心得体会

关于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的心得体会

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20xx年x月x日,我局集中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最新颁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此次学习重点围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处分的种类和适用、重点条规等内容进行集体学习和分组讨论,进而做到学法用法、学以致用。

此次颁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是一部较为全面和规范的事业单位纪律处分的专门性、规范性文件,共分有七章四十八条,分别在总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处分的解除、复核和申诉、附则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4类。根据规定第十八条:凡是出现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的,均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

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通过学习,我领会和把握到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明白了作为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应具备的依法履行职责行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严以律己,服务他人,争取做到一名合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XXX局: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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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暂行规定》心得体会

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暂行规定》

心得体会

凯里市旁海中学 王芳超

为了适应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强化教师廉洁意识进一步提高教师依法履职能力我们学校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尽快了解《暂行规定》。此次学习重点围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适用对象、处分种类、具体条规等有所区别的内容集体学习、分组讨论结合实践的形式开展本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领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精神真正做到学以修身、学以致用。该规定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4类。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自身责任意识、作风意识和纪律观念。《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事业单位纪律处分的专门性、规范性文件共七章48条分别在总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处分的解除、复核和申诉、附则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的方式使我明白作为一名教师要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和要求加强 第 1 页 共 1 页

自我约束自觉遵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正确运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之中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强化纪律意识要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要坚决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教育事业服务。

20xx年12月26日 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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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心得

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心得体会

20xx年四月,我校组织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我们对其中的总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处分的解除、复核和申诉,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和讨论。以期结合自身具体情况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教师进而向着优秀教师迈进。

首先,作为一名教师,尤其是一名年轻教师,刚刚参加工作的我们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适应教师工作,并从教师工作中获得进步和提高。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肩负的是祖国下一代教育的重任,学生的言行不仅仅反映的是家长的精神面貌,更是授课教师们精神面貌和道德水准的体现。作为人民教师,我们是学生学习的榜样,因此我们要做热爱祖国、忠于教育、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的好公民。用我们无形的道德力量去感染学生,潜移默化中让学生成为有道德、有思想、有理想的好孩子。作为人民教师,我们不是仅仅教给学生识字读书这些知识,我们更要用自己的良好的行为习惯影响学生,用高尚的道德情操感染学生,让我们的孩子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祖国花朵。

其次,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应该要严于律己,谨言慎行。任何违法乱纪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变开始的,且都有一个或长或短的过程。我们要做的就是加强思想道德学习,努力让自己时刻站在一个爱国公民的角度上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伟大的中华民族。时刻提醒自己不断严格要求自己,争取进步。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保持艰苦奋斗

的光荣传统作风。严于律己,时刻反思总结,从工作的不足中汲取教训,从各位老师的经验中获得进步。

再次,现代社会中的不良风气还不时显现,市场经济的追名逐利也偶有发生。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不能不小心谨慎,越是在这纷繁复杂的社会中我们越是要坚守自己的阵地,不被这些纸醉金迷的表象所迷惑,不被这些灯红酒绿的繁华所淹没,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用冷静、理性的眼光来审视一些社会现象。同时要端正自己的态度,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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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心得体会 2

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暂行规定》

的心得体会

明德小学王梅芳

为了适应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强化教师廉洁意识,今天,我们学校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尽快了解这一《规定》是20##年8月22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监察部通过会议共同审议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我们组织学习了《规定》的总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纪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处分的解除、复核和申诉以及附则7章48条内容。围绕《规定》我们集体学习、分组讨论,结合实际真正做到用法律制约我们的行为。

暂行规定列举了6种需要进行处分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利用权威、地位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存在这些行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暂行规定明确,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也要进行处分,包括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包养情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

暂行规定还明确了对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违反廉洁从业纪律、违反财经纪律的工作人员的处理办法。

通过学习该《规定》,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职责的重要性和依法执教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作风意识和纪律观念,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继续全心全意的教好每一个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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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心得

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心得

洋县槐树关中学 朱爱民 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之后,感受颇深。使我深刻体会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它告诉了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不例外。法律和规则是社会运行的基石,是社会有序运转、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基本元素。而身为教师的我们,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影响着学生品德身心的成长,这就更加要求我们要有良好的规则意识和法制意识。

在我们身边,规则意识缺失的现象随处可见。如:公众场合抽烟,闯红灯、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随意违约、行贿受贿等等。对这些现象,有的人似乎已觉得习以为常、司空见惯,甚至觉得因为别人可以做,自己也可以做,别人破坏规则,我也应该破坏,否则不公平,更有甚者,以为这是社会的潜规则。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们通过学习,觉得应该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抵制这种不良风气,不以恶小而为之。

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是: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当个人行为遇到规则“黄线”的时候,有的人常常不是规范自己的行为,而是习惯去找关系“通融”,用金钱“摆平”,借权力“放行”。身为教师都如此得玩弄法律,那么又如何能给学生树立榜样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作出了很多细致的惩罚方案。为的就是给大家树立一个规则意识,让我们可以对自己的岗位有一个“心”的认识,也能够对怎么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有一个深刻的感

悟,这些规定就是我们行动的指标,就是我们前进的方向,只有依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路”走,才能走得正,走得远,走得问心无愧,而我们也才能真正地成长。同时也才能净化我们社会的空气,净化我们每个人的心灵,从而为学生树立一个无愧于自己身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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