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邹碧华同志生前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xx年12月10日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终年47岁。邹碧华同志长期在人民法院工作,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将全部身心投入到司法事业中,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他的感人事迹在法律界和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的“邹碧华现象”。 邹碧华同志一生短短47余载,践行了一个优秀中共党员的本色,践行了一个朴实无华、默默奉献干部的风骨,践行了一个真抓实干、惩凶扬善法官的气度。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他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他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办事雷厉风行,作风细致入微,从不抱怨、计较个人得失。他鞠躬尽瘁,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邹碧华同志非常重视法院的廉政建设,提出“必须提升廉政工作的基本定位,将廉政管理融入队伍管理,将廉政教育融入法院文化,使之成为法院管理的重要环节,站在法院工作的全局性的角度来确立廉政工作的战略思想”。在长宁法院工作期间,他亲自执笔“让我们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给干警家属的一封公开信”,他让各位干警家属都来做“家庭廉政监督员”,与法院共同担负起监督和保护的职责,共同保护好自己的家庭。他是全国法官的杰出代表,全国法院要大力宣传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充分凝聚司法正能量,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广大法院干警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坚持公正为民,始终忠诚于党的事业和人民司法事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敢于担当,忠诚敬业,无私无畏,不计毁誉得失,不断攻坚克难,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要勇于创新,准确把握时代脉搏,深刻认识信息化时代条件下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大胆探索,与时俱进,努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要崇法尚德,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法治信仰,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严格自律,保持清正廉洁,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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