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简称科研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障科研计划项目研究的顺利实施,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设立科研计划项目的目的是为了增强省属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培养科研人才与学术骨干队伍,培育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促进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

第三条 科研计划项目面向省属高校,主要资助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以及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应用开发研究。项目类别分为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和自然科学专项)和产业化培育计划项目两类。

第四条 科研计划项目的评审立项,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支持”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省教育厅科技处负责组织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受理、评审、计划编制和结题验收,并对依托单位承担科研项目的实施进展和管理进行检查指导。

第二章 资助范围与条件

第六条 科研计划项目的资助范围:

1.具有重要科学研究意义,瞄准科学发展前沿,围绕国家目标,具有原创性和探索性的基础性研究;

2.针对我省自然条件与资源特点,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急需解决的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的应用研究,重点资助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应用研究;

3.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研究,重点资助对我省产业技术升级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带动作用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核心技术及其配套集成技术的开发研究;

4.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第七条 科研计划项目的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的研究内容符合科研计划项目的资助范围,申请手续完备,申报材料真实、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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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一、 简 表

研究项目

名称

研究

类别

所属

学科

申请

金额 3.69万元

起 止

年 月

20xx年 01 月 至2008 年 12 月 所属省级重点实验室名称

所属专职研究

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李英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xx年9月

学位 学士 最后学位 获得时间 19xx年7月专 业 讲师 定职时间 20xx年12月 主 要研究方向 量子光学与量子信息 联系电话 0914-2387913

所在系所

总人数

高级

中级

初级

博士后

博士生

硕士生

参 加

单位数

7

6

1

是否硕导、博导否

项目组主要成员

姓 名

年龄

专业技术职务

学位

所在单位

在项目中

的分工

本人签字

刘宝盈

学士

杨志勇

40

博士(后)

陈永庄

学士

许定国 学士

张继良

学士

高荣发

学士

- 1 -

研 究内 容

摘 要

1.从理论上分析量子光场的非经典性与其量子远程传送的保真度的一般关系;

2.研究不同量子光场非典性对其量子远程传送的影响;

3.找到最适合作量子远程传送的量子光场的量子态,并通过实验研究用连续变量的方法传送

非经典态的量子光场。

预 期研 究

成 果(名称及数量)*

年度进展安排

(每项不超过60字)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所属学科

Q

数理

编号

量子光场的非经典性对其量子远程传送的影响

二、立项依据

[1-10 ]。由于看到量子态的远程传送在未来的量子通讯,量子计算机的研制、军事、经济等领域的应用前景,各国在这个研究方向上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我国去年的973项目立项中以山西大学光电研究所连续变量量子态的远程传送和中国科技大学的分离变量量子态的远程传送为龙头,在量子态的远程传送这个研究方向上也投入了相当的资金进行理论和实验研究,以占领世界科技发展的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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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

                                                      

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

申    请    书

陕西省教育厅

二〇##年制

*说明:预期成果为1.新技术;2.新工艺;3.新产品(含农业新品种和计算机软件);

4.新材料;5.新装备;6.论文、论著;7.研究(咨询)报告;8.专利。

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一)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      项目研究内容、目标和创新之处;

(三)      研究方案;

(四)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研究情况简介;

(五)      经费预算;

(六)      工作进度安排;

(七)      预期成果形式及先进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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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全省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我厅重新制定了《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四川省教育厅(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高校科研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科研工作的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的科研项目管理。

第三条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要符合国家和省科技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规划,建立科研工作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学科建设、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并通过科研项目的支撑,实现人才、学科、基地建设的共同协调发展。

第四条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面向全省普通高等院校。自然科学类项目分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科研基金项目三类;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分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三类。

重点项目面向全体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主要支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博士点、硕士点等方面的科研骨干,结合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把握学科前沿,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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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管理,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合理配臵交通运输科研资源,发挥科技对交通运输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列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计划的项目(以下简称:省厅科研项目)、由省厅推荐或作为保证方的科研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工程研究项目,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省厅科研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凡交通运输行业单位以及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技术和管理研究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和参与。申报研究项目要坚持注重实际、适度超前、重在应用的原则。

第四条 科研项目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验收(鉴定)、成果管理、经费管理等。

第五条 省交通运输厅科技教育处(以下简称:厅科教处)是省厅科研项目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 项 目 立 项

第六条 申请省厅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交通运输科研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有利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有利于技术进步和人才培养。

(二)有明确实用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有望取得创新性成果。

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应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适应市场、

重在应用的原则。重点工程中的应用技术研究项目,要依托工程实体,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软科学研究要有前瞻性和较强的针对性,体现时代特征。新产品开发项目要有明确的市场目标和经济目标。

(三)有精干、稳定的研究队伍,良好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必要的实验条件。

科研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和参与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组成人员应有较好的业务素质,有相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可靠的时间保证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经费预算实事求是,申报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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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湖南省教育厅(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含人文、社科研究,下同)的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高校科研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并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科研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科研项目管理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面向全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分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博士、硕士学位点科研骨干;优秀青年项目主要面向青年科研骨干;一般项目面向全体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

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3-5年,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

二、组 织

第三条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以下简称"科技处",下同)负责颁布课题指南,编制年度科研计划,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批准、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

第四条 省教育厅聘请有关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对申报的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进行评审,并参与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第五条 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校承担的科学研究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项目申报

第六条 三类项目均实行"学校推荐、限额申报",申报限额由省教育厅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第七条 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根据我国特别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根据省教育厅颁布的课题指南确定研究领域和方向,并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本校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申报限额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并签署意见。同时,向省教育厅科技处报送《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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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湖南省教育厅(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含人文、社科研究,下同)的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高校科研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并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科研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科研项目管理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面向全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分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博士、硕士学位点科研骨干;优秀青年项目主要面向青年科研骨干;一般项目面向全体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

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3-5年,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

二、组 织

第三条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以下简称"科技处",下同)负责颁布课题指南,编制年度科研计划,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批准、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

第四条 省教育厅聘请有关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对申报的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进行评审,并参与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第五条 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校承担的科学研究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项目申报

第六条 三类项目均实行"学校推荐、限额申报",申报限额由省教育厅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第七条 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根据我国特别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根据省教育厅颁布的课题指南确定研究领域和方向,并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本校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申报限额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并签署意见。同时,向省教育厅科技处报送《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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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2006 年 10 月17日 8:3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管理贯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律,坚持自主创新,发挥高校学科、人才、科技资源优势,密切产学研合作,加速提升辽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水平,促进辽宁高等学校多出科学技术优秀成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带动辽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和科技团队的成长,用优秀科技 成果不断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加快辽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做出贡献。

第三条 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管理坚持的原则是:科学、公正、高效;突出重点,兼顾学科;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两级管理,各负其责;提高质量和效率,节约管理成本。

第四条 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管理遵循的宗旨是:加强基础研究,夯实创新基础;强调自主创新,鼓励学科交叉;重点面向辽宁省及我国未来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研究;重点面向高校的重点学科、优势学科以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使辽宁高校科学技术研究真正成为辽宁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应用研究的重要方面军、高科技产业化的生力军。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科技项目的管理。

1

管理职责

第六条 辽宁省教育厅科技处(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技处)负责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印发年度申报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的通知,公布拟立项目的类别、规模和资助强度。

2.制订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章制度。

3.组织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项目结题、经费资助。

4.编制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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