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云南艺术学院专业】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网站-云南艺术学院分数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云南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办学和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第二条 我院是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 学校全称:云南艺术学院,学校部委码:10690。 校址(含校区名称):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办雨花路1577号;麻园校区:昆明市科业路32号。 办学地点:昆明市。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具有普通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云南艺术学院;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云南艺术学院面向全国十五个省(区)招收本科生。 第三章 招生机构第五条 云南艺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云南艺术学院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招生、考试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第八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详见各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英语。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详见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在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 即优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个阶段。 凡报考我院普通本科各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必须参加全国高考;凡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限招“三校生”)、艺术教育(限招“三校生”)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考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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