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个人计生情况证明

个人计生情况证明

兹有三岔乡三岔口社区居民陈历,女,身份证号码为42xxxxxxxxxxxx,系初婚,至今仅生育一个小孩,无其他生育史;无收、抱养行为,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特此证明

三岔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20xx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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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职工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兹有 ,性别 ,身份证号 ,是本

单位在职教工。该同志于 年 月生育一孩,属初婚初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该同志于 年 月休完产假会单位上班。自

此至今一直都正常上班,未出现过请假超过一月的情况,其怀孕生育情况受本单位有效监督,在可控范围中。

该同志按相关规定,定期到正规机构检查怀孕情况并

及时汇报情况,至今未发现有违反计生政策情况。

特此证明!

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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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模板

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存根)                                  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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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计 划 生 育 情 况 证 明

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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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国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国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必须手写。(单位、局计生办、霍州市计生局各留一份)

2、婚姻状况这一栏填⑴已婚⑵未婚⑶离异⑷丧偶这四项中属于哪项填哪项。

注:离异、丧偶的也要填写初婚时间

3、职务调整一行不填。

4、家庭住址一栏:在小区住的写成:xx小区xx楼xx单元;不在小区住的写成:xx街道xx门牌号。

5、现有子女,政策内外这两栏填内或外。

6、是否持证是指属于政策内的(内二孩或内三孩)的再生育服务证。

注:若有再生育服务证的,还需要将再生育服务证复印3份贴到表后(一张表后贴一份)。

7、审批原因(有再生育服务证的才需要填写)⑴病残⑵双独⑶单独⑷再婚⑸少数民族这五种情况。

8、超生处理一行:是指政策外生育二胎或三胎的。 属于哪项就在哪项后打钩,经济处罚的还要在后面填上处罚时间和金额。

注:党纪、政纪的需复印党纪、政纪处分文件3份贴到表后(一张表后贴一份),经济处罚的需复印罚款单3份贴到表后(一张表后贴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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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浙江省嘉兴市新居民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居民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新居民子女、入园专业)

浙江省嘉兴市新居民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计划生育与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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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详细填写说明)

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U1] 

说明:(参考说明,不需打印本页)

1、此表一式二份,可复印。请按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

2、调干、积分入户人员由拟招调人员调出地所在单位(居委会)和街道办(乡、镇)计生部门盖章。毕业生由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如属生育两个子女以上(含两个子女)的拟引进人员,须由深圳市拟引进单位所在区计生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且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

4、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其它。

5、子女归属人姓名:指离婚后,子女抚养(监护)权人姓名。

6、拟引进人员可选择自购房产或单位集体户作为拟入户地。


 [U1]要打印的时候,删除批注。

 [U2]填市和县,划掉区。

 [U3]一定要确定自己户口本上到底是农业还是非农业(非农业/城镇居民)

 [U4]没离婚的千万别填写啊。

 [U5]代办机构的公司全称

 [U6]还未生孩子的,不要填写。

 [U7]填写“无”就行了。

 [U8]这里盖的章是要跟《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积分入户)》盖的章一样的—本人盖的章是镇政府的,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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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一、填报方法及数据来源

基本起报单位为乡(镇、街道)计生办,采取网络直报的方式上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乡、县、地、自治区各级报表通过报表汇总软件自动生成。乡(镇、街道)计生办所填数据,来源于所管辖的村(居、单位)上报的基础信息。

二、统计对象

所辖区域内具有中国国籍的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及其它保密单位的有关人员除外。

(一)常住户籍人口

1、居住在本县(市),户口在本县(市)的人;

2、户口在本县(市),离开本县(市)不足3个月的人;

3、居住在本县(市),户口待定的人:①未落户口的新生婴儿②新调入本县(市)工作③未落户口的军队复转人员④未落户口的大中专毕业生⑤婚嫁到本县(市),户口未变动者。

(二)流动人口(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指户口不在本县(市),居住在本县(市)的人。包括:

1、居住在本县(市)3个月以上,户口不在本县(市)的人;

2、居住在本县(市)不足3个月,离开户籍地超过3个月的人;

3、区内流动和区外流动分别统计。同一城市跨区居住的人仍按户籍人口统计。

(三)城镇、农村人口

以户口性质来划分城镇、农村人口。户口性质为非农业的计入城镇统计数,户口性质为农业的计入农村统计数。如果家庭的各个成员户口性质不一致,在统计人口总数和育龄妇女情况时以家庭成员各自的户口性质为准;在统计出生时,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城镇户口的计入城镇统计数;在统计领取《光荣证》情况时,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农业户口的计入农村统计数。

三、统计期限

半年报表:上年10月1日0时至本年3月31日24时。

全年报表:上年10月1日0时至本年9月30日24时。

四、上报时间

(一)半年报表

1、乡(镇、街道)应在本年4月7日前审核录入所辖村(居、单位)的基础数据并通过网络上传,同时上报纸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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