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需求计划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的管理,使物资采购计划做到合理、及时,准确,保证公司生产物资能按时、按质、按量采购到位,制定本规定。
1、物资采购计划按汇总时间分为月度计划、月度补充计划和特急(单项)采购计划。按计划来源为分仓库最低库存需求计划和部门需求计划(含生产检验消耗需求计划、办公需求计划)
2、物资采购计划基本流程为:需求部门按使用情况提出需求计划→日常购买请示→部门主管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汇总截止日前传仓库汇总→报分管领导审批→实施采购
3、本规定涵盖物资采购计划申请、计划审批、计划汇总、汇总审批、采购完成时限和违反本规定责任处理内容,采购要求和验收另行规定。
二、物资采购计划申请
1、仓库最低库存需求计划,仓库最低库存量确定原则为:某物资最低库存量=每天的使用量×到货时间周期+安全变货库存量(如胶袋,纸箱等)。
2、仓库最高库存量确定原则为:常规物品、标准及易损物料的最高库存量=最低库存量的2倍(如酒类常用添加剂等)。
3、大宗物料库存量,根据生产情况、存储条件、市场情况、资金情况单独制定(如酒甁等)
4、物资的第一次最低及最高库存量由使用部门申请设定,申请流程为: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生产部门审核(办公后勤物资由行政部审核)→供销科长根据采购周期提出调整意见→公司分管领导复核→总经理审批→传仓库执行
5、设有最低库存量的物资每年调整一次,由仓库负责人提出调整建议,调整方法以一年物资使用量为依据,参照第二条第1、 2项的原则提出意见,按第4项流程报批,并在每年三月份前完成。在平时工作中,如保管员发现个别物资最低库存不合理的,需书面反馈给仓库负责人,由仓库负责人申请调整最低库存量,审批后的最低库存量需传各机构备查。
6、设有最低库存量的物资,使用部门无需另外计划采购,当库存量达到或低于最低库存量时,由仓库责任保管员计划购买。未设最低库存量的物资仍由使用部门计划采购。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