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姑苏人才计划

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

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共苏州市委文件

苏发〔2010〕20号

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

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xx年3月23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三区三城”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中办发〔2008〕25号)、《关于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中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和引领作用的若干意见》(苏发〔2009〕6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建设“三区三城”战略目标和加快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树立人才资本优先积累、人才资源优先开发

姑苏人才计划

的理念,在科技创新、重点产业以及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领域全面推进姑苏人才计划,5年内投入30亿元,引进、培育并重点支持1000名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和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0000名重点产业紧缺创新人才,以及一批在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经济社会领域引领和支撑行业和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以人才结构优化引领和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把苏州建设成为创新创业人才首选、各类高层次人才集聚的创新型城市。

二、政策措施

姑苏人才计划,包括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姑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姑苏文化产业人才计划、姑苏教育人才计划、姑苏卫生人才计划、姑苏旅游人才计划等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引进计划。

…… …… 余下全文

篇二 :姑苏领军人才政策

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2012-08-02 作者:xiaoxu 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努力以人才集聚引领和助推产业集聚,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苏发〔2010〕20号)、《关于加快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1010工程”)的意见》(苏办发〔2010〕61号)和《关于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意见》(苏府〔2007〕37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是指根据苏州产业发展布局和新兴产业规划,在新兴信息、生物、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在苏州创新创业的领军型人才。

第三条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简称姑苏双创千人计划),由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 各县级市、区的领军人才计划是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点资助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是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重点培育对象。

第二章 资助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 苏州市范围内注册创办或领办企业以及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均可申报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第六条 引进的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苏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并具备下列条件:

1.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2.有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具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3.为所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现金出资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 申报评审

第七条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常年接受申报,集中组织评审,具体要求以当年申报公告为准。

…… …… 余下全文

篇三 :《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转发《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现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制定的《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2月1日

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努力以人才集聚引领和助推产业集聚,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苏发?2010?20号)、《关于加快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1010工程”)的意见》(苏办发?2010?61号)和《关于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意见》(苏府?2007?37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是指根据苏州产业发展布局和新兴产业规划,在新兴信息、生物、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在苏州创新创业的领军型人才。

第三条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简称姑苏双创千人计划),由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 各县级市、区的领军人才计划是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点资助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是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重点培育对

象。

第二章 资助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 苏州市范围内注册创办或领办企业以及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均可申报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第六条 引进的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苏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并具备下列条件:

…… …… 余下全文

篇四 :姑苏紧缺人才计划

关于申报20xx年度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苏办发〔20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规定,20xx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全年申报,本年度申报截止至20xx年7月31日24时,其后申请归入下一年度评审。

二.申报范围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资助对象为本企业内在苏州缴纳劳动社保,并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专业须符合《20xx年度苏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为进一步规范操作,经年初市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如下条款,作为本年度申报评审工作的补充依据,申报者除须满足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者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国内院校为“211”及以上高校;台港澳地区及国外院校须能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申请者年龄:硕士须为35周岁(含)以下;博士须为40周岁(含)以下;

3、申请者须在申报单位缴纳劳动社保,并同时提供参保证明;

4、凸显择优申报原则,每单位每年申报人数不得超过10人;

5、申请人所在公司的法人不可申报此项资助。

…… …… 余下全文

篇五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业计划书

榆林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业计划书

(创业型)

创办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人才姓名:                                         

联 系 人             电话          手机         

…… …… 余下全文

篇六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时间:20xx年x月x日16时27分 来源:姑苏人才计划服务网 作者:

字号:『 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 我要评论

苏人才办[20xx]4号

为加快集聚海内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意见》(苏府[20xx]37号),现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成立“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军人才办),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工作的实施,负责领军人才工作的咨询、联络、接待和受理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是指符合《市政府关于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意见》规定条件的落户在苏州创新创业的人员,或每年在苏州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的创新创业人员;在本市创业并将在创新载体中建立从事国际前沿技术研发实验室的人员;在本市重点产业领域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创业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创新载体是指苏州大学、中科院苏州纳米研究所等在苏高校和科研院所。创业载体是指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和各市(县)区建立的各类科技创业园(产业园)。

第四条 每年由市政府通过媒体、网络(www.suzhou.gov.cn)以及组织两次国内外的专题招聘会等形式,发布招聘公告。

第五条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需按要求填写创业计划书、项目申报书等材料(见网上附表),经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市领军人才办,也可通过网络直接提交给市领军人才办。市领军人才办全年受理申请。

第六条 申报材料

1.《创业计划书》、《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

2.相关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有效身份证件及领军人才与载体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一份。

4.上述复印件需所在地人才办或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后加盖公章。

…… …… 余下全文

篇七 :20xx年苏州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拟立项候选项目清单

20##年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拟立项候选项目

…… …… 余下全文

篇八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20xx)创业(修改0709)

计划类别: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项

指南代码:

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项-创业)

人才(团队)姓名: □ 创办企业名称: 实施的项目名称: 项目专业领域: 所在地区:区(县) 邮编: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电子邮件

申报日期:20xx年 月 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Ο一三年制

填 写 须 知

一、 本项目申报书适用于(拟)在苏创业人才填写。

二、 申报书中有关栏目需选择填写的,请在相应的选项前打

“?”。

三、 以创业团队申报的,按团队申报人数在表中反映基本情况。

四、申报书内容要逐项填写,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

五、 申报书第一部分“引进人才基本情况”中,“取得学历(学位)和资质证书”一栏,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只填写最高学历(学位)。第五部分“研发与管理团队”中,“学历/学位”一栏只填写最高学历(学位)。

2

一、领军人才基本情况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20xx创业修改0709

3

1.1 以往所从事工作的经历和业绩

(有成功创业经历的,应重点反映其创业经历与业绩,限800字)

1.2 来苏实施创业的科技成果水平、知识产权情况及本人近三年的创业设想与愿景(限1000字)

创业项目名称: 科技成果水平: 知识产权情况:

目前进展及近三年的愿景:

4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20xx创业修改0709

二、所创(领)办企业基本情况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20xx创业修改0709

5

引进人才情况: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20xx创业修改0709

6

三、创业企业创业计划书简要介绍

(主要介绍企业特有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特点、水平和优势;企业长期目标和阶段目标;市场定位与行销策略;财务预估和风险预估等。限1500字)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