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
(草案)
根据《关于印发20##年辽宁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辽食安委办发〔201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测目的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了解我市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全面掌握和分析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评价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污染控制水平与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和效力,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对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及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了解我市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预警与控制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监测形式
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用常规监测。常规监测是针对消费量大、流通广的食品。
三、监测技术机构
阜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监测内容
根据辽宁省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并实施本地区的风险监测方案,在保证完成我市监测任务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存在高风险的重点食品开展风险监测。
(一)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的监测项目近140项,常规监测包括有害元素、有机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过程中形成的有害物质等;专项监测包括禁用药物和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等。
(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常规监测包括7类食品中的12种微生物指标。
(三)食源性疾病监测。监测内容包括食源性疾病的主动监测以及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和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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