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xx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研究报告
一、 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定义
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而这六种模式也正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模式。
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平台实现网上转账、网上投资理财、网上资金借贷、网上证券和保险交易及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等传统金融业务的模式;
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为双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模式;
大数据金融模式指的是依托电子商务交易产生的海量的、非结构化的数据,通过专业化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为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模式;
P2P网络借贷模式指的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的模式;
众筹模式指的是资金需求者在互联网上展示创意和项目,并提供回报、募集资金的模式; 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销售金融产品或为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的模式。
20xx年以来,随着人们对互联网技术在向金融领域渗透过程中体现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优势的认识的深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内容也不断地得到创新和丰富,其中第三方支付、大数据信息处理以及P2P资源配置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三大支柱。
互联网金融的第一个支柱是支付,支付作为金融的基础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金融活动的形态。互联网金融中的支付,以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为基础,通常活跃在银行主导的传统支付清算体系之外,显著降低了交易成本。不仅如此,互联网金融中的支付旺旺还与金融产品挂钩,促进了商业模式的丰富。此外,由于支付与货币的紧密联系,互联网金融中还会出现互联网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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