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建设局述职报告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市城乡建设局20xx年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述职如下:
一、实施和谐拆迁,努力打造综治和平安创建亮点
为进一步破解城市拆迁难题,我局主动调整思路,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有效地规范了城市房屋拆迁和棚改工作,得到了李克强副总理和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实现了“拆得了、拆得好、拆得稳”。
一是开展拆迁风险评估。拆迁前首先开展入户摸底、问卷调查、民意测试。对拆迁安置方案、项目资金风险、拆除安全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科学评估和审查。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由项目评估小组做出评估结论。对通过风险评估,准予实施的拆迁项目实行跟踪调度,密切关注维稳措施落实情况,对出现的涉稳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调控风险,化解矛盾。二是创新阳光拆迁机制。坚持做好拆迁前公示,将拆迁政策、安置房情况、补偿标准、被拆迁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印制成册,发放给被拆迁群众,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实施阳光操作。三是采取人性化安置。定销房安置、团购商品房安置、货币补偿安置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直接安排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20xx年全市启动拆迁项目89个,拆迁面积406万平方米,通过开展风险评估,创新阳光拆迁机制,采取人性化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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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保障棚户区改造三年任务两年完成,也推动了维稳工作的扎实开展,实现了拆迁与稳定工作的“双赢”,实现了拆迁信访量同比下降50%以上,未发生群众进京赴省非正常集访,有效提高了部门执政的公信力,《中国建设报》连续5天头版报道了我市棚改工作先进经验。
二、维护民工权益,妥善应对综治和平安创建热点
解决民工权益受侵害问题是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是综治和平安创建的热点。我局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民生工程,自觉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
一是严格保障费征收与管理。我局认真实施《徐州市建筑业社会保障费管理暂行办法》、《徐州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市区实现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全年划缴工伤保险1197.64万元,受理工伤参保登记企业328个,受益农民工5万多人。二是严格执行施工企业履行担保和业主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完善了企业诚信、劳动计酬手册等长效管理机制,对在建工程建立台帐,发现拖欠民工工资苗头性问题重点进行跟踪防范。组织“清欠”工作大检查,全年共清欠农民工工资2900余万元,对故意拖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单位从严查处,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集访和越级上访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做好民工信访接待工作。实行局领导接访下访制度和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包挂责任制,对农民工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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