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20xx年行政诉讼法实施报告

20##年行政诉讼法实施报告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行政审判修法与司法解释工作

    拟定《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若干重要问题的建议》以及《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建议稿)》,很多建议被一读修正案草案采纳。

    (二)案例指导工作

唐慧案、任建宇案

编辑出版《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6辑,《中国行政审判案例》2期

    (三)行政审判工作

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2.1万件。妥善审理社会关注的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既依法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又支持地方改善环境、发展经济。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等工作,促进化解行政纠纷。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045件,决定赔偿金额8735.2万元。[1]

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年北京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9.3%。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2]浙江省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611件,审结3626件,同比分别上升1.1%和下降2.6%,九成半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3]

    (四)非诉执行工作

20##年安徽省依法审结各类行政案件5020件;加大对非诉行政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办理案件4938件,办案数量与行政诉讼案件基本持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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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关于依法行政的调查报告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2009春法学(本)

1

关于依法行政的调查报告

***

我于20xx年进入乡镇政府从事农村行政工作,期间先后在党政办和经发办任职,也可以说我整个在校学习期间都是在从事社会实践。在工作中,我结合在学校学习到的法律知识以及在实际工作中接触过的案件里,对目前我国法制体系存在的瑕疵有一些或多或少的个人认识和观点。这学期的学习任务之一是社会实践环节,并要求学员在实践结束后要形成书面的社会实践报告,对此我决定对依法行政和行政效能建设进行实践调查。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也是政府正确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服务“三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出贡献,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农业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增强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当前农业依法行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农业依法行政的工作离服务“三农”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在行风建设上,一些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不够健全。行政行为的规范性还不够、透明度还不高;服务“三农”的意识还不强。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多年养成的习惯是有请必到、上门服务,甚至 2

是给基层说好话。却不懂得用当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去指导和监督,工作方式局限于“达标”、“认定”,却没有用统揽全局的工作意识。

2、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上,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一方面,农业执法人员如何利用掌握和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一定的困难和差距。一些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或者是处罚过轻,依法行政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有的单位只停留在宣传、文件等表面形式或无关痛痒的执法检查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太规范,也直接影响到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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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关于基层交通行政执法制约因素的调查报告

关于基层交通行政执法制约因素的调查

报告

随着依法治国力度的加大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步伐加快,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要求越来越规范,法律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制约规范公正执法的因素也越来越多。查找交通行政执法制约因素并研究对策,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对×××交通部门进行了调查:

一、基层交通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制约因素。

×××地处苏北,与山东接壤。××交通局辖有地方海事处、航道站、市运管所、市公路站路政大队、客运处、运政稽查大队等行政执法单位,全市有交通行政执法持证人员358人,担负着全市路政管理、运政管理、水运管理、规费征收等行政执法的繁重任务。在交通行政执法中,坚持完善机制,从严管理,连续多年实现了无一起公路“三乱”发生,无一起行政败诉案件的目标,受到省、市各级组织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在大好形势面前,交通局领导班子居安思危,从全市交通长治久安出发,认真分析交通行政执法的现状,找出了全县交通行政执法的制约因素。交通行政执法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执法队伍自身的主观因素和社会环境的客观因素两个方面。 执法队伍自身存在七个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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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文化素质不适应。全市358名持证执法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300人,只占执法人员总数的84%,离100%达到大专以上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不能适应交通行政执法的基本素质需求;

二是年龄结构不适应。全市交通系统358名持证执法人员中,30岁以下82人占23%,30岁至40岁126人占35%,40岁至45岁111人占31%,45岁以上39人占11%。从上述执法人员结构中可以看出,30岁以下人员占到整个执法队伍的近四分之一,这部分人虽然给执法队伍带来了活力,但他们却处于情绪易冲动期,不稳定期,如果引导不当,就会出现过激行为等不良执法后果; 45岁以上人员占到整个执法队伍的十分之一,这部分人虽然经验丰富,但思想保守,接受新事物慢,体质下降,不易继续战斗在交通行政执法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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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关于浙江省审理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浙江省高院 江 勇)

关于浙江省审理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

浙江省高院 江 勇

20xx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委托我庭起草《关于审理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全面掌握了解全省审判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我们对1999-20xx年全省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的受理、审理和裁判情况进行调查,并起草了《关于审理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赴杭州、宁波、温州、台州部分法院征求意见。以下是相关调研情况。

一、当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案件数量增长迅速。据统计,19xx年至20xx年全省共受理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1267件,年增长率均在30%以上。其中:19xx年为176件;20xx年为245件,增加39.2%; 20xx年为324件,增加32. 24% ; 20xx年为522件,增加61%。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已成为行政诉讼新的增长点,迫切需要我们高度重视。

(二)行政机关败诉率呈不断上升趋势。19xx年一20xx年全省共审结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1257件,其中:裁定撤诉556件,占42.23%;裁定驳回起诉141件,占11.22%;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61件,占12.8%;判决履行法定职责347件,占27.6%。从统计情况看,20xx年全省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仅仅只有42件,20xx年迅速增加到253件,是20xx年的6倍多。并且20xx年我省法院审结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只有523件,行政机关败诉率竟然高达48.37%,是同期全省行政案件行政机关平均败诉率2. 5倍。随着人民法院受理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案件数量将居高不下。

(三)审理依据缺乏。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与普通行政案件相比,在受案范围、诉讼主体、起诉期限、举证责任分配、审查判决方式、行政赔偿等方面具有其自身特点,现行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难以对其调整和规范,法院在审理中碰到诸多困难,“摸着石头过河”现象比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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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行政诉讼法——街道办事处的改革研究 - 副本

街道办事处的改革研究

名字

摘要:

街道办事处是我国基层政权组织, 连接着政府和城市社区, 在城市建设及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城市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国家实现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的最直接载体。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管理体制及固有的职能越来越难以适应城市化与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改革与创新街道办与居委会的既有职能与体制, 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与实践课题。

关键词: 街道办事处;现实困境; 体制改革

街道办事处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有极少数的行政村。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领导,行使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赋予的职权。街道办事处于城市所有管理职能的末端。社区建设、劳动保障等三十多项工作,都是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重点,街道办事处不仅自身承担着社区建设的责任,还对同样负有社区建设责任的居委会起指导作用。因此,街道办事处的改革对居委会工作和社区建设都有重要意义,同时,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完善,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不断增强,社区居民自治水平不断提高,将会对行政体制改革形成一种”倒逼”机制,迫使政府更快地进行机构调整,转变职能,加快行政体制改革的步伐,从而又推动街道办事处的改革。

一、当前我国街道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街道办”的职能定位不明确。

我国街道办长期实行的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但此提法从逻辑上讲是不严密的,我们都知道能够承担一级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只能是某一级政府。并且从实践中看,街道办也基本上都是按照“一级准政府”或者说“相当于一级政府”的理解来操作的,街道办既承担行政管理职能, 还承担社会管理职能和经

济管理职能。其定位的不明确导致街道办的角色混乱, 责、权、利不统一。最突出的问题表现为: 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街道办往往难以依法行政, 结果不得不大量地“以行政代替法律”或越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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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关于基层交通行政执法制约因素的调查报告

关于基层交通行政执法制约因素的调查报告

本文出自:中国交通执法 本文出自:中国交通执法论坛 ( W' m4 y4 @3 w g4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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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依法治国力度的加大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步伐加快,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要求越来越规范,法律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制约规范公正执法的因素也越来越多。查找交通行政执法制约因素并研究对策,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对×××交通部门进行了调查:本文出自:中国交通执法 本文出自:中国交通执法论坛 m8 o2 l Q# a& `- Y, I

一、基层交通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制约因素。

+ Q7 C; B; M' x9 r& B' I本文出自:中国交通执法 本文出自:中国交通执法论坛 ×××地处苏北,与山东接壤。××交通局辖有地方海事处、航道站、市运管所、市公路站路政大队、客运处、运政稽查大队等行政执法单位,全市有交通行政执法持证人员358人,担负着全市路政管理、运政管理、水运管理、规费征收等行政执法的繁重任务。在交通行政执法中,坚持完善机制,从严管理,连续多年实现了无一起公路“三乱”发生,无一起行政败诉案件的目标,受到省、市各级组织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在大好形势面前,交通局领导班子居安思危,从全市交通长治久安出发,认真分析交通行政执法的现状,找出了全县交通行政执法的制约因素。交通行政执法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执法队伍自身的主观因素和社会环境的客观因素两个方面。本文出自:中国交通执法 本文出自:中国交通执法论坛 6 F5 B, X* ~6 B& x" I+ M0 y0 z o. f

执法队伍自身存在七个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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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九九七下)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5分)

1、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之前,举行有———参加的会议,听取其意见,接受其提供的证据材料,并可与之辩论、对质,然后根据核实的材料作出行政决定的一种较正式、严格的程序制度。(B)

A.相对人 B.利害关系人 C.行政机关负责人 D.证人

2、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之一是()。

A.委托诉讼代理人 B.撒诉 C.申请回避 D.提起上诉

3、通报批评、警告等属于行政处罚中的()。

A.申诫牲处罚 B.财产性处罚 C.行为性处罚 D.人身自由性处罚

4、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是被告。()

A.原机关和复议机关 B.复议机关 C.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 D.原机关

5、《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

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 D.地方性法规

6、———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进行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法定方式和步骤。()

A.行政程序 B.行政程序法 C.行政方式 D.行政制度

7、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规章

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A.可以申请复议 B.不得申请复议 C.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复议 D.撤诉后再申请复议

9、行政行为相对于民事行为和其他国家机关行为,不具有下述特征()。

A.从属法律性 B.裁量性 C.等价有偿性 D.单方性

10、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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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信春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新发展

信春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新发展

法官爱民 发布于20xx年3月

信春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新发展

7日 21:01

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新发展 我今天给大家对新行政诉讼法做一个解读,我是一个开场,用一个半小时时间讲四个问题,框架说一下,让大家有一个概念。一是为什么修改,二是理论突破点,三是重大变革点,四是具体实施方面。因为我是第一讲,所以不会讲太细,后面的同志接着讲,我讲的有一些宏观。我有一些压力,无论是条文还是理论,大家理解都比我深,现在我和大家共同回顾一下,这部法是如何修改的:

一、为什么修改行政诉讼法

我们今天在座的法官大多数都很年轻,对我国的法律历史可能不是很了解。我国有三大诉讼法,像三条河流,分解矛盾和纠纷,在三大诉讼中,行政诉讼是一个很特殊的诉讼法,它是19xx年开始实施的,25年了,很多年轻的同事当时可能很小。回忆当年,立法当时是有很多的争议的,当时很多人认为中国用不着行政诉讼法,而且行政诉讼与我国几千年的封建历

史文化是不相符合的,传统文化认为,官是不可以告的,父母官父母官嘛,你怎么能告的父母呢?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民告官”是一个大的历史性突破,行政诉讼将官员与原告放在了一个平等的地位上。因此,我认为行政诉讼法的制定不仅仅是一个立法,而是一个政治制度的改革。行政诉讼法官居中裁判的是政府与原告之间的纠纷。国际国内对当时的立法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部法客观的说写得不错。

但是,从这些年的实施情况来看,实施得不好,每年人大法院报告,行政诉讼案件每年只有10万到12万,有些年还不到,最高法院为了行政诉讼立案不得不开会,而且有的省份受理案件数量很少。这样的话,行政案件在法院受理案件中的总的比例不到2%,北京市的行政诉讼从2011到20xx年受案逐年递减,20xx年只有23.7%。胜诉率就更低了,新华社内部清样数据,十年前是30%左右,现在下降到10%左右,有些省只有2%,也就是政府多数是赢的。当事人总赢不了,他就不会告了,因为政府总不会败,老百姓总不会赢呀。此外,生效判决的1/3得不到履行,律师也不愿意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因为各方面干扰太多。这些信息告诉我们,行政诉讼制度在我国遇到了严峻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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