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 项目编号: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请报告书
示范工程名称: 九龙园
申 报 单 位: 葫芦岛市立业房屋开发公司 (盖章) 主 管 部 门: 葫芦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起止年限: 2007、8、25~2007、10、30
申 报 时 间: 2007、7、28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编制
建设部科学技术司
二00七年五月
说 明
1.项目编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编号;
2.示范工程申报单位可以是建设单位,也可以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安装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设计院、选用技术的持有单位等联合申报;
3.“达到建筑节能的标准”一栏中应填写是否达到或超过建筑节能标准,达到节能50%标准
还是节能65%;
4.在建筑类型一栏的填写中,申报项目为既有建筑,应在“既有/改造”一栏中填写“既有”,申报建筑为公共建筑,应在“居住/公建”栏中填写“公建”若一部分是公共建筑,一部分是住宅,应在该栏中填写“居住/公建”;
5.在建筑面积一栏的填写中,申报项目为住宅建筑,应在“居住”一栏中填写XXX万㎡,“公建”一栏中不用填写;申报建筑类型为“居住/公建”,应在“居住”和“公建”栏中分别填写相应的建筑面积;
6.“总建筑面积”指申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示范面积”指所申报项目在2006-2007施工的建筑面积中运用可再生能源技术部分所占面积,分为居住部分和公建部分。具体填写方法同5;
7.示范技术类型分为下面几项:(1)太阳能供热(制冷);(2)太阳能热水;(3)太阳能光伏发电;(4)土壤源热泵;(5)地下水源热泵;(6)淡水源热泵;(7)海水源热泵;(8)污水源热泵。在“示范类型”一栏中只需填写对应的项目序号“1”;若既有太阳能采暖(制冷),又有太阳能光伏发电,应在该栏中填写“1+3”,依次类推填写;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