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兹有丙方委托乙方对甲方20xx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 审计目标和范围
1.乙方接受丙方委托,对甲方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编制的20xx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20xx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
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方20xx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xx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
2.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3.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在20xx年 月 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也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甲方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下段适用于集团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使用时需根据客户/约定项目的特定情况修改,如果加入此段,应相应修改本约定书第一项关于业务范围的表述,并调整下面其他条款编号。]
[5. 为满足乙方对甲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需要,甲方须确保: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