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天长市20xx年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自查报告

天长市20xx年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自查报告

滁州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报送20xx年耕地占补平衡台帐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2]574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抓,指派专人认真对20xx年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占补平衡情况

20xx年度,我市共上报审批涉及占用耕地的单独选址用地项目1个,批次建设用地项目4个,用地总面积46.6369公顷,占用耕地33.9177公顷。

上述占用耕地建设用地项目均按照“先补后占”原则,由我局在已验收报备的补充耕地储备库中抵冲,实现了占一补一,占补平衡,20xx年涉及的补充耕地项目已在国土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核销。

二、工作开展情况

明确占补责任,落实法定义务。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建设用地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

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确保我市耕地占补平衡。

20xx年度,我市共计实施完成了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16个,新增耕地面积97.9061公顷,已全部在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动态监管系统”中及时进行报备,省厅已审核通过,保证了我市当年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经自查,我市20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相关数据与省厅批准情况一致,现按省厅要求上报市局汇总。

附件:1、20xx年天长市耕地占补平衡帐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20xx年天长市耕地占补平衡帐册

天长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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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占补平衡自查报告)

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黑龙江省资源厅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xx年全县共上报审批建设项目7个,批准占用耕地34.118公顷,按照“先补后占”原则,由我局在已验收的新增耕地合格证中抵冲,做到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管理,实现了占补平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补充耕地任务。挂钩使用的补充耕地项目按要求已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并取得编号,建设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关系能在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系统中显示出来,占补挂钩对应关系与补充耕地方案保持一致。自查结论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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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阜宁县20xx年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检查自查报告

阜国土资发?2010?10号

阜宁县20xx年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检查

自 查 报 告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

为搞好全县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9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检查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0?57号)和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盐国土资传发?2010?4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制定了?阜宁县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保护检查 - 1 -

工作方案?,经县政府批准,由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各镇、各有关部门执行。各镇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检查方案,或转发县检查方案,明确步骤和要求。

20xx年度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3个,占用耕地121.0亩,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项目4个批次,占用耕地881.0亩。共补充合格耕地1002.0亩,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做到了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实现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经过清理检查,全县所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都是建设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委托补充耕地的,且是实行先补后占的方式,没有建设单位自行补充的。没有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和不履行补充耕地义务及补充耕地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情况。

通过检查,摸清耕地、基本农田的基本情况。全县20xx年末耕地面积135.8930万亩,划定基本农田面积124.6000万亩,其中耕地101.1000万亩,园地0.2000万亩,林地0.6800万亩,其它农用地17.7500万亩。

我县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在主要交通道路两侧埋设基本农田保护片界址桩;交通沿线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片公示牌。全县基本农田所有区、片都设立了公示牌。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公示牌有破旧和损毁现象,通过刷新和重新制作更新了公示牌42块。各乡镇基本农田的图表册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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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天长市20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总结报告

天长市20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总结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国土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3号令)规定要求,我局结合全市实际,统一部署、合理安排,对年度内耕地占补平衡进行了考核,具体考核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今年是全省开展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的第一年。对此我市十分重视,按照省厅要求,为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的管理工作。

二、制订方案,明确目标

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规定,明确占补平衡考核目标,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核对建设用地项目台帐、补充耕地储备库、耕地占补平衡台帐及补充耕地方案,对各建设用地项目所占耕地占补平衡进行管理、考核和检查;(二)按照补充耕地的责任划分,对照批准文件和补充耕地方案,实地逐个项目进行检查核对,重点检查核对补充耕地完成情况,耕地开垦资金落实情况;(三)

核对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四)核对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台帐;(五)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管。

三、考核、检查情况

(一)补充耕地情况。20xx年度经省、市验收确认46个项目新增耕地项目,总面积336.1925公顷。

(二)占用耕地情况。(1)1个单独选址项目:宁淮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通过审批,占用耕地91.5671公顷,已按规定足额缴纳了耕地开垦费,委托天长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补充了耕地,共补充耕地91.5671公顷,挂钩项目为新街乡废弃桑园复垦、新街乡村庄工矿废弃地复垦、新街乡废弃桑园复垦等20个项目,已通过省厅验收,批准文号为皖国土资(确认)〔2005〕17号、53号。补充耕地质量和数量均达到了要求。(2)由省政府批准的城市分批次项目13个,占用耕地133.1162公顷,已按规定足额缴纳了耕地开垦费,委托天长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补充了耕地,共补充耕地133.1162公顷。挂钩项目为芦龙乡王桥村董尖圩坑塘复垦一期、郑集镇老山村废弃桑园复垦、金集镇头墩村废弃桑园复垦等5个项目,已通过省厅验收,批准文号为皖国土资(确认)[2004]25、〔2005〕53、84号、[2006]33号。补充耕地质量和数量均达到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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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余江县耕地占补平衡新增耕地质量报告

余江县耕地占补平衡新增耕地质量状况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建设的发展、县城区域的不断扩大以及农民收入增加,耕地占用现象无法避免,根据国家的耕地政策,我县严格执行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了全县耕地面积的动态平衡。耕地面积虽然没减少,但部分补充耕地的质量却存在一定问题,现将我县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步骤、质量评定方法及验收内容:.

(一)质量验收步骤及评定方法

1、土地开发项目工程结束后,我局向市农业局提出对新增耕地质量进行检测的申请。

2、市农业局派人到土地开发项目区实地进行勘察。

3、市农业局委托有资质的土壤检测机构到项目区进行取土,并进行检测,每亩平均取样4-6个点。

4、出具《土壤检测报告》。

5、市农业局组织专家依据《土壤检测报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察看现场,形成《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综合意见书》。

(二)验收内容

1、补充耕地的PH值、有机质、含氮、有效磷、速效钾、阳离子的含量。

2、补充耕地土壤耕作层厚度,排灌设施,道路建设情况。

3、综合评定地力等级。

二、补充耕地的质量存在的问题:

(一)在耕地后备资源中,面积大、条件好、易于开发利用的地块已基本被开发利用,现在开垦的耕地大多在山区、丘陵,新开耕地没有形成耕作层或耕作层很薄,土壤肥力低,漏水漏肥严重,再加之绝大部分新增耕地没有进行地力培肥,致使新开耕地质量明显不如被占耕地,甚至有些由于质量差、产量低或种不出庄稼,无人愿意耕种而被撂荒。 <二>后期管护资金难以落实

我县各土地开发项目工程结束后,均及时移交了工程管护主体,落实了管护责任人,但后期管护资金难以落实,时间一久部分梯坎倒塌,U型槽、预制板破损无法修复,造成项目区水土流失,致使耕地质量下降,群众耕种积极性降低。

三、提高耕地质量的建议

(一)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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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关于市区20xx年建设用地供需和耕地占补平衡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市区20xx年建设用地供需和

耕地占补平衡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城镇化与耕地保护构成一对矛盾。据我市政府规划,今后三年(20xx年—20xx年),我市城镇化率将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此推算,我市三年内将有约33万人离土进城。保守计算,如果每人占用建设用地90m,则我市需新增建设用地约30km。假如没有新的耕地进行补充,我市将直接减少耕地4.5万亩,粮食总产将减少约4.1万吨。

我市怎样处理这对矛盾?处理过程中又将面对哪些问题?带着这些疑问,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对我市土地利用情况,近期展开了调研:9月29日,召开了座谈会;10月8日赴内黄县田氏镇、马上乡实地查看了当地土地整理和耕地补充情况。经过调研,我们总的印象是:工作成绩突出、供需缺口较大、后备资源匮乏、集约用地急迫、管理亟待加强。

一、工作成绩突出

像“银根”一样,人们把严控土地闸门,称为收紧“地根”。 但我市奋战在国土战线上的同志们,以“千方百计、千言万语、千山万水”的精神,在国家逐渐收紧“地根”的宏观形势下,努力为我市创造出了相对宽松的供地环境。近年来,省每年下达我市的农用地转用计划(以下简称“省下计划”)基本 1 22

上在6000亩左右,而实际计划使用(以下简称“实际使用”)均超过省年初下达的计划指标。以20xx年以来为例:20xx年,省下计划为5745亩,实际使用为6750亩;20xx年,省下计划为5580亩,实际使用为7155亩;20xx年,省下计划为4725亩,实际使用为10300亩;20xx年,省下计划为6255亩,上半年已实际使用10100亩。从20xx年至今年上半年,三年半时间内,全市实际使用农用地计划指标超过省下计划12000亩。这个成果来之不易,是艰辛努力,积极工作争来的!

为了争取用地指标,市国土局一方面调动各级政府“跑部”、“跑厅”的积极性;一方面不等不靠,主动“跑部前进”。例如,今年4月,市国土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国土部汇报我市用地紧缺情况。经多方努力,国土部今年对我市追加建设用地指标3000亩,缓解了我市土地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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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关于制定《桃江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细则》的情况汇报

关于制定《桃江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细则》的

情 况 汇 报

县人民政府:

财政省直管县后,各县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的任务由原来的市级统筹补充转变为由各县自行负责。为了启动我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并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补充耕地开发数量和质量,发挥补充耕地开发项目资金效益,实现我县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组织并商财政、农业起草了《桃江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我县目前耕地占补平衡的基本情况

所谓耕地占补平衡就是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必须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而且必须先补后占。

近三年来,我县用地需求均在3000亩以上,其中耕地约占2000亩以上。至今,我县积压的用地报批已达到3000多亩,其 1

中需要抵补的耕地2000多亩。由于财政体制转换,市级不再负责全市统一抵补,而县级耕地开发又处在起步阶段,补充耕地指标库为零,今年我局已向市局借用了抵补指标600亩也需要归还,再借已毫无可能了。补充耕地指标的缺乏已经严重制约着我县非农建设用地报批,已影响到我县经济建设发展对用地需求的供应。因此我县急需启动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实施,否则今年年底和明年上半年我县非农建设用地将无法报批。

二、目前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由于多年的开发利用,我县可用于占补平衡的资源越来越少,所以目前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后备资源紧缺的问题。

一是要允许对25度坡以下土壤质量较好的少林地、无林地、等实际现状是荒山的这些农业产出几乎没有效益的土地进行开发。这些土地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开发,现实中资源也有。我县属丘陵山地地形,林地在二调的数据库中接近180万亩,占桃江310万亩总面积的58﹪,而实际现状约5﹪即9万亩是荒山荒草地和没有农业产出效益的乔木林、灌木林地,应该说在后备资源上是有方可想的,如果在其中腾出5万亩符合开发条件的就够桃江用几十年了。因为桃江要发展,就要用地;要用地就必须要搞占补平衡。桃江不可能花钱到外地去购买抵补指标来报批用地,外地去购买抵补指标来报批用地势必造成项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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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关于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王军征

耕地占补平衡作为耕地保护的一项基本制度,不但对于遏制耕地锐减的势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而且直接关系到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实现和能否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自实施以来,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已取得巨大成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非农建设占用所造成的耕地压力。但由于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稳定发展对耕地的需求量日益膨胀,加之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导致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就对我国目前在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后备耕地资源匮乏,且分布零散。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现象逐年增多,加之退耕还林和农业结构调整等政策的实施,耕地减少势头难以遏止,很多省市和地区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同时,在耕地后备资源中,面积大、条件好、易于开发利用的地块已基本被开发利用,剩余的大多是开发条件较差的地块,开发整理的地块面积小而分散,补充耕地的难度增大,可持续性也受到严重影响。

(二)“占优补劣”现象严重,补充耕地质量难以保证。目前,各项建设占用的耕地大部分为城镇周围地势平坦、交通便利、水利条件较好,土质较肥沃的优质耕地,而新增耕地的主要途径是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农村居民点整理、耕地整理以及废弃地复垦利用等,但这些土地多处于低洼易涝、水热、地形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区位和耕种条件较差,对土壤鉴定、质量验收、开发后的成果管理等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督保证措施,开发出的耕地质量较差,很难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导致补充耕地的质量难以达到被占用耕地的质量,“占优补劣”现象较为突出。另外,某些与耕地占补平衡相挂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从而也难以保证补充耕地的质量。

(三)补充耕地的质量难以评价。揭示耕地内在质量的直观指标为种植作物产量及其生产成本,而在现实中,由于补充的耕地往往是新开垦的耕地,还未种植,或仅是前期改良性种植,所以难以得出该耕地的正常平均产量水平。另外,新开垦的耕地最初几年收益情况一般较差,后期改良增产潜力的大小,以及改良投资的大小往往决定着补充耕地的质量水平,因此,新旧耕地质量水平相当的标准也就呈现出复杂性的特点。目前,补充耕地验收往往是针对灌溉条件、土层厚度、平整程度等几个主要因素,以目测的直观感觉作为验收的依据,并非建立在精确比较的基础上,对于新增耕地的质量缺乏衡量标准和检验机制,并且未对耕地占补平衡完成的时限作规定,从而造成一些补充耕地质量达不到与占用耕地质量相当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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