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人员如何识别企业会计报告中固定资产的粉饰手段 不同企业的经营内容、经营规模等各不相同,界定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也不可能强求绝对一致。会计规范中虽然给予了企业会计人员通过职业判断合理核算固定资产的权利,但这种灵活性也就使得企业多了一些“操作空间”,粉饰固定资产的价值与收益,给银行的贷前财务审核带来隐患,能否及时识别考验银行能力。
一、企业通过固定资产的具体粉饰手段
(一)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划分不清
有的企业在核算上对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混淆不清,造成资产分类错误、成本费用的结转不合理。一些企业为了增加成本、费用将符合固定资产的物品划入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或分次摊销;为了减少当期成本,费用将符合低值易耗品标准的物品划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延缓其摊销速度。这种混淆划分标准,不仅导致了资产结构的变化,使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之间的混淆不清,而且使会计信息产生错报,影响了报表使用者(银行)对企业偿债能力以及利润水平的判断。
(二)固定资产分类不正确
对固定资产的分类正确与否主要涉及到企业对哪些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哪些不用计提的问题,直接影响到企业费用与成本的计算。
原固定资产准则规定,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不计提折旧。不少企业依靠固定资产的分类变化来调整企业当期的成本费用金额。例如,将生产经营使用的固定资产划入未使用的固定资产之中,会减少当期的折旧费用,使生产费用下降,虚增当期利润;反之,如果将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划入生产经营使用的固定资产之中,当期利润会因为折旧费用虚增而下降。这种分类上的混淆还会导致固定资产内部结构发生变化,虚增固定资产使用率,给银行以假象。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中规定,只有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不计提折旧,相应地限制了这种粉饰手段的使用。
另外一些企业将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与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混为一谈,以达到降低或提离折旧费用,从而人为调整财务成果的目的。对有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会人为提高折旧费用、增加当期的生产成本或期间费用。对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计折旧会降低生产成本或期间费用。这两种结果都是对企业财务成果的人为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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