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业务自查报告
我行对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的外汇业务组织自查,整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20xx年下半年期间共发生国际收支申报业务3笔,其中个人收汇1笔,共7045美元,公司收汇2笔,共709377美元,个人付汇1笔,共154美元,公司付汇7笔,共2345913.29美元,总计3062489.29美元。
1、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要素准确、齐全,要素包括:交易编码、交易附言、收/付款币种和金
额(包括现汇金额、结售汇金额和其他金额)、收付款人名称、个人身份证号码、收付款账号、对方收付款人名称、常驻国家(地区)名称及代码、申报日期、结算方式等各项信息。
2、 单位基本情况表要素准确、齐全,具体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经济类型、行
业属性、常驻国家(地区)、是否为特殊经济区企业、外方投资者国别、住处/营业场所、所属外汇局等。
3、 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传输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
4、 国际收支申报信息能够做到完整齐全,未错误删除申报单、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外管局、
按规定备份。
(二)结售汇业务管理及统计
20xx年下半年共发生结售汇业务笔7笔,公司结售汇7笔,共4891048.24美元。
1、 办理即期结售汇均经过外汇局审批或备案,支行基本具备开办结售汇及相关业务的条
件。
2、 未发生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
3、 未有发生办理自身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
4、 按照规定办理外币代兑机构备案,按照规定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统一标识,对授权外币
代兑机构的管理基本到位。
5、 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符合浮动幅度管理规定,对议定客户(如大额客户、重点客户等)
的美元实际结算价不存在超出牌价浮动幅度的情况。
6、 结售汇统计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和完整。包括: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向外汇局报送数据;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