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自查报告
莱西市房产管理局:
根据3月7号下发的关于《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检查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公司从3月7号—12号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制定自查计划和日程安排。
3月7日—3月8日,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开发、建筑、销售、物业经理、督查室、办公室主任为组员的自查小组,于3月7日上午开会强调学习关于《通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并于当天下午和3月8日组织员工学习了《通知》精神和房地产开发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本次自查自纠活动额目的、内容和重要性。
3月 9日—10日,对在建的滨泰·洙河花园项目对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
3月11日—12日,结合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并研究通过长效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
二、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查自纠。
1、通过自查,我公司在开发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为叁级,企业法人于20xx年6月由李庆友变更为李庆革,依法办理了变更手续,无弄虚作假骗取资质等行为。
2、我公司今年开发的滨泰·洙河花园住宅小区,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西国用(2010)第1087号,《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xxxxxxxxxxxx0,《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xxxxxxxxxxxx,《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青莱施2010—102,现正在施工过程中,主体工程接近尾声,现正准备办理预售许可证,无更改规划和原设计方案情况。
3、售后服务机构建设情况
我公司一直把售后服务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公司注重售后服务的宣传效应,并将售后服务作为品牌战略的重要部分,积极投入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滨泰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的小区内设立专门意见箱,督查室主任负责管理收集业主意见。在设立服务热线(0532-81877555)同时,设立了投诉电话(135xxxxxxxx),投诉电话为督查室主任电话,专门督促检查售后服务工作,如果出现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态度不满意,承诺不兑现等现象,只要业主拨打投诉电话,所述内容将直接反映到总经理手中,物业经理和总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承诺全年接到业主投诉四次以上(含四次)将自动离职,并且物业公司员工都逐级和物业经理签订了责任书,使每个员工都明确了售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有效地保障了售后服务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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