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技术状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研制和生产过程的技术状态管理,保证军、民产品研制和生产质量,防止研制和生产过程技术状态失控,现将《技术状态管理办法》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技术状态管理办法》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技术状态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研制和生产过程的技术状态管理,保证产品研制和生产质量,防止研制和生产过程技术状态的标识、控制、记实、审核失控,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军、民品研制和生产过程。
3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和领导技术状态管理工作。
3.2 设计部门负责设计文件的标识、控制和记实。
3.3 工艺部门负责工艺文件的标识、控制和记实。
3.4 档案部门负责技术文件的归档,及归档文件的标识、控制和记实。
3.5 检验部门负责有关技术状态的记实和监控。
3.6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研制和生产过程技术状态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 术语
4.1 技术状态
在技术文件中规定的并且在产品中达到的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
4.2 功能特性
产品的性能指标、设计约束条件和使用保障要求。其中包括诸如使用范围等性能指标以及可靠性、维修性和安全性等要求。
4.3 物理特性
1
产品的形体特性,如组成、尺寸、表面状态、性状、配合、公差、重量等。
4.4 技术状态项目
能满足最终使用功能,并被指定作为单个实体进行技术状态管理的硬件、软件或其集合体。
4.5 技术状态管理
对技术状态项目进行的下述技术的和管理的活动:
a. 技术状态标识;
b. 技术状态控制;
c. 技术状态记实;
d. 技术状态审核。
4.6 技术状态标识
所进行的下述活动:选择技术状态项目,确定每个技术状态项目所需的技术状态文件;指定技术状态项目及相应文件(包括内部和外部接口文件)的标识号;发送技术状态文件;建立技术状态基线。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