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市司法所20xx年一季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
报告
今年一季度,在县局、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洪市司法所和各村调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充分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作用,着力排查调处了一批民间纠纷,有效地维护了洪市的社会稳定,有力地促进了洪市经济社会发展,为打造平安洪市、和谐洪市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情况分析报告汇报如下:
一、一季度辖区内矛盾纠纷总体情况及其成因分析:
本季度共排查矛盾纠纷40起,调处成功纠纷39件,其中村居调解组织受理30件,调处成功29件,镇受理10件调解,调处成功10起,均全部履行。调处的矛盾纠纷,其中因婚姻、家庭,邻里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26件,占65%。人身伤害赔偿纠纷10件,占25%.土地承包纠纷1件,占2.5%.财产纠纷1起,占2.5%。房屋宅基地、合同等纠纷2件,占5%。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计来看,本季度矛盾纠纷发生率相对稳定,比去年四季度略有下降。矛盾纠纷主要发生在村居,家庭婚姻、邻里、赔偿纠纷、人身伤害、劳务、房屋宅基地矛盾纠纷较突显。
二、一季度矛盾纠纷的特点趋势:
(一)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仍居首位
本季度该类占矛盾纠纷总量的65%,与上季度持平。家庭婚姻纠纷大部分是老人赡养矛盾,邻里之间因生活琐事等引发的口角、纠纷等,
起因较小,隐蔽性较强,难以预防。传统型民间纠纷相对来说,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不大,通常情况下不会引发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但这类矛盾占矛盾纠纷的比例较大,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长期存在,如果处理不及时、不妥当,也容易引起激化,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影响社会稳定。对于这类矛盾纠纷,关键是要发现早、处理小、调解好,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或始发阶段。
(二)伤害赔偿纠纷仍占较大比例
本季度赔偿纠纷调处10件,占纠纷总数25%,比上季度上升25%。这类纠纷因琐事、各自利益、经济等引发的口角,相互殴打,造成人身损害,或伤残或轻伤。往往涉案金额高,当事人之间的分歧通常较大,情绪波动剧烈。调处不及时果断,易民转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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