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框架体系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理念,把是否取得群众理解与支持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参考,把群众是否支持拥护作为此类实施与否的基本标准,努力做到既维护群众长远利益,又兼顾群众眼前利益。
2.促进发展。把促进发展作为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通过科学的预测评估,及早预测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着力预防并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民主法治。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大决策规划、制定和出台程序,逐步形成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源头治本。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变被动化解为主动预防,通过科学系统地预测、分析和评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在重大事项实施前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或调整到可控范围。
(二)评估范围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是指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决策、政策、改革举措、工程建设、活动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决策;
2.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修改;
3.涉及产权转让、职工身份转换、用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国有、集体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
4.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有关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及城乡发展等重点工程建设;
5.涉及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6.其他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
(三)评估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测评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所涉及的利益调整、利益调节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