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合№4标【2012】1号
关于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第四合同段
交工验收的申请
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我单位负责建设的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第四合同段所有工程项目于20##年4月15日全部完成,并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具备交工验收的条件,现提出申请进行交工验收。
1、 交工验收申请范围
本次申请的验收范围为路基工程10.988km,里程桩号为K42+000~K53+000,其中包括路基挖方39.6541万m3,填方34.5037万m3,Ф1.5m圆管涵16道,Ф1.0m圆管涵16道,盖板涵8道,挡土墙工程4段,浆砌排水沟11685.24m,土质排水沟9738米;稳定碎石底基层118488.55m2,水泥稳定土基层217709m2,沥青混凝土路面93256.44m2,水泥混凝土路面7656m2;文利中桥88.44m/座;绿化工程10.988Km。
2、 自检评定结果
我单位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了自检评定,共划分为4个单位工程。在对每个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评定后,汇总得出自检评定得分为96.7 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3、 尾留工程计划
本合同段所有工程均已完成,无尾留工程,计划安排专人进行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附件:1. 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第四合同段工程质量自检报告
2. 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第四合同段施工总结报告
3. 自检评定资料
浙江大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第四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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