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讨论稿)
交 通 部
二零零一年七月
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公路建设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在总结近年来公路建设经验和《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一九八八年版)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研究论证的工作,是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项目立项、决策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公路建设项目(含长大桥梁、隧道等独立工程建设项目),其中小型公路建设项目可适当简化,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第三条 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按其工作深度分为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以项目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公路网规划为依据;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
预可行性研究要求通过实地踏勘和调查,重点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并对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资金、经济效益等进行必要的分析论证,编制研究报告,作为项目建议书的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要求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通过必要的测量和地质勘探,对不同建设方案从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提出推荐方案,确定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和投资估算,论证投资效益,编制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经批准,即为初步设计必须遵循的依据。
第四条 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影响区域社会经济、交通运输的现状及发展;交通量预测;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建设条件;工程环境影响分析;路线方案及工程情况;方案选定;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经济评价和敏感性分析;节能分析;实施安排等。预可行性研究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的具体要求,分别详见《附件一:公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及《附件二: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