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我国目前对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存在着颁发”施工许可证”和批准“开工报告”两种形式。多数工程是办理施工许可证,部分工程则为批准开工报告。

(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20xx年7月原建设部经修改后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主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备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不按理施工许可证。

据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抢险救灾等工程

《建筑法》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底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这几类工程各有其特殊性。所以,从实际出发,法律规定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为避免同一建设工程的开工由不同行政主管部门重复审批的现象,《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这有两层涵义:一是实行开工报告你准制度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国务院的规定,其他任何部门的规定无效;二是开工报告与施工许可证不得重复办理。

(四)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

《建筑法》规定,军用房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据此,军用房屋建筑工程是否实行施工许可,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

…… …… 余下全文

篇二 :20xx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资料:施工许可证的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20xx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资料:施工许可证的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20xx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即将于5月24-25日展开,想必各位今年的二级建造师考生们的复习工作都进入了如火如荼的冲刺阶段。首先先介绍一下我自己吧,本人是去年的二级建造师考生,当时报名之前就想着一定要一次性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后来也终于如愿以偿了。当然,这其中除了我自己的努力用功以外,还有就是很多前辈的经验教导,再有就是我听了前辈们的经验报了个103网校的班,上了以后真的感觉挺不错的,不光是知识点讲的透彻,还给我节省了很多复习时间。所以我现在想要给今年的二级建造师考生们做点儿贡献,下面就是我在听103网校课程的时候总结出的一些复习资料,本文是施工许可证的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知识点的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施工许可证适用范围

我国目前对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存在着颁布“施工许可证”和批准“开工报告”两种形式。

1、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2)抢险救灾等工程

3、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4、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如军用建筑物

(二)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资金到位情况;

2、投资项目市场预测;

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的要求。

(三)国务院规定的开工报告制度与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的不同 1、性质不同;2、主体不同;3、内容不同。

好了,以上就是我在103网校课程的指导下总结出的施工许可证的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知识点的复习资料,还希望能够对今年的二级建造师考生们有所帮助。大家要是觉得光看我总结的还不能完全理解的话,也可以去103网校的官网看一看,他家讲的真的挺好的。

…… …… 余下全文

篇三 :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

…… …… 余下全文

篇四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五)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6、《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

(二)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

(三)将未经核定质量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交付验收的;

…… …… 余下全文

篇五 :开工前报监、申领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

一、 开工前:

(1)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表

《报监》

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表(一式四份)

工程明细表(一式四份)

参建单位及人员资质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

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

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

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图纸设计文件一套

建造师注册书

施工组织设计(或分期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脚手架等专项方案)

监理单位总监注册工程师证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或旁站监理方案

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工程特点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2) 申报施工许可证

发施工许可证

一般要求报监登记表中的人要出席并核对身份证和上岗证

做一个监督交底

发施工许可证(两份)一正一副(正件由甲方保存,办理余泥排放证用)(副证一般由施工单位保存,以备政府各个部门来检查时用)

1、 复印施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一式十份

2、 复印人员证书(也可以向公司索取)

二、 正式开工

开工报告

材料进场后(收集材料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放射性检验报告)—材料报验——监理审批——跟监理一起见证取样(见证记录)——备车送检——去到检测室时交送检样品和填写送检委托单——出报告(时间看检测室和材料的检测周期)——取报告(交检测费)

安全方面

收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上岗证(平安卡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安全三级教育

…… …… 余下全文

篇六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20xx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考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一、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形式:颁发“施工许可证”,批准“开工报告”

1.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1)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

抢险救灾、临时性房屋建筑、农民自建底层住宅

(3)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4)军用房屋建设工程的特殊性

2.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资金、市场预测、设计图纸、现场条件具备三通一平

二、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1.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1)已经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2)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城区)

(3)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满足施工需要:图纸、技术资料

(6)有保证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7)已经落实建设资金: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1年的,不得少于30%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监理+消防设计审核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延期开工、核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1.申请延期的规定

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2.核验施工许可证

在建工程中止施工的,1个月内报告,恢复施工时,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满1年的,恢复前,建设单位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开工报告,不予延期

不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 …… 余下全文

篇七 :含答案及解析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题集第二章第一节 施工许可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题集第二章第一节

? 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Z3020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1.我国对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存在着领发施工许可证和批准开工报告两种形式。多数工程由建设单位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都将被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工,可以处以罚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以及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

2.《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例如新增的依法实行强制性监理和消防设计审核的规定等。此外,审批开工报告的工程,主要是审查:(1)资金到位情况;(2)项目的市场预测情况;(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4)现场条件。

3.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否则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实行开工报告审批的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4.建设单位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发包擅自施工,或者采用虚假证明骗取施工许可证,或者伪造、涂改施工许可证,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 …… 余下全文

篇八 :开工报告

开工报告

施工许可证号:                                                                                         编号: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