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办公用笔记本电脑采购计划
在深化课程改革和规范办学的新形势下,运用多媒体教学,已成为必然选择。笔记本电脑已成为课堂教学和课后备课的必备工具,也是学校落实上级要求的“班班通”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研究决定以政府采购集中招标的方法,为一线教学人员配备笔记本电脑。
一、配备范围及采购数量 高一高二高三及公共教育处男 55 周岁以下,女 50 周岁以下(不含校聘及借调人员)的一线教师,兼课的教学部主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计划采购 550 台。任(含学管部主任)
二、采购与补贴 笔记本电脑配置范围内的人员,学校与教师个人各负担50的费用。不购买不补贴。 学校给出二种配置及参考价格,拟购买计算机的人员自由选择型号,统计后,报政府采购中心集中招标采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预算价格及同期市场同型号最低批发价格。 对方案中所列出的型号不满意的,教师可自行购买,所购计算机配置不得低于学校所列出的最低配置。购置后,凭购机#5@p享受补助。自行购买计算机,购机价格低于学校集中采购价格的,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购机总价的 40。购机价格超过学校集中采购价格的,补贴总额不超过 1800 元。自行购置笔记本电脑的,#5@p交款人必须填写为“莱州市第 。一中学” 20xx年x月x日起教师已购置笔记本电脑且配置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按计算机生产日期(自 20xx年x月x日起)及折旧情况,凭购机#5@p分别给予 500 元至 1500 元补贴。
三、使用及管理
1、笔记本电脑购买后,原台式办公用机由学校统一收回。
2、笔记本电脑属于学校教学设备,购机三年内,计算机产权归属学校。上班期间计算机必须用于学校里的办公,不得放在家中。三年后,产权转为个人。
五年后,学校统一更新笔记本电脑。
3、凡在三年内调出一中,计算机要上缴,学校按使用年限和计算机实际情况扣除折旧后返还教师投入资金(不计 。个人如需留用,需将学校补助原额补齐。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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