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测依据
(1)国家环保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2)《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桂环管字[1996]58号《关于广西城市环境综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办法环境监测技术要求的通知》。
2.国家标准: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3.质量保证
本站持有省级《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参加监测分析的技术人员均通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质合格证。样品采集、呆存、贮运、分析全部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进行,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所使用的仪器经过省级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室内分析采用带标准样测定的质量控制措施,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
4.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结果
4.1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4.1.1监测点位
根据大气监测布点原则及洛西镇城区地形、地貌、面积、气象等各种因素特征,监测点位布设采用《xx市大气环境监测点位优化研究》网格优化布点法。整个城区共设置二个大气监测点位,监测点编号及具体位置详见附表4-1。
表4-1 监测点位表
4.1.2 监测项目
根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xx市城区污染情况,确定本次xx市xx镇城区大气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微粒物等三项。
4.1.3监测频率
连续监测3天,每天监测四个代表时段,即8时、12时、16时、20时。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每次采样0.5小时,其中总悬浮颗粒物每天采样四次共用一张滤膜。采样同步观测气温、气压和相对湿度等地面常规气象参数。
4.1.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监测分析方法按国家环保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进行。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