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 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

1、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需要贯彻落实的工作;

2、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安排、总结;

3、重大工作方案、重要决策、决定、制度和措施;

4、领导班子建设中的有关重要问题;

5、所属单位及党组织的设立与撤销;

6、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7、特殊问题和重要的突发性事件;

8、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 请示报告的方式及时间

向上级请示问题和报告工作情况,一般采取正式文件或传真电报方式,紧急情况可先用电话请示报告。后补报文件或办理传真,必要时单位主要领导可当面向上级请示报告有关问题。

对阶段性工作要定期请示报告。其他问题要按有关时间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年度计划、总结每年报告一次;紧急及特殊情况可随时请示报告。

第三条 请示报告中必须坚持的原则

1、重大问题必须事先请示,不得越权决策,不得先斩后奏,自行其是。

2、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向上级报告反映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3、请示报告的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随时报告,个人不得以组织名义请示报告重大问题。

4、请示的问题如上级批示或答复不同意或作部分修改,坚决做到下级服从上级。

第四条 请示报告的责任

班子成员和干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这一制度,牢固树立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观念,自觉地维护大局和整体利益,坚定不移地执行上级机关的各项决定,保证上级决定在本单位的落实;对于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重要责任者,应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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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修改后)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问题的处理,确保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问题,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使项目部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质量、确保施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求报告主要内容

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及本本工程整体施工环境,为更好的做好项目管控,初步涵定本工程中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

3.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4.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5.沉井制作、沉井下沉、顶管顶进过程中质量及安全隐患的重要问题;

6.在处理重大问题中,遇到的棘手无法处理的问题;

7.现场发生重伤等安全事故

8.现场发生群殴、扰乱施工秩序等现象

9.现场高程尺寸发现较大偏差

10.现场质量出现严重问题

11.现场施工时未按要求作业,且不听指挥的

12.重点工程技术交底方案,涉及成本控制及安全质量的

三、请示程序

1.项目部工作人员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人或本部门无权决定的,要逐级

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项目经理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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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范本)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范本)

一、总则

为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问题的处理,确保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问题,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使项目部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质量、确保施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等所有分项工程。

一、请示和报告的主要内容

1、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

3、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4、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5、沉井制作、沉井下沉、顶管顶进过程中质量及安全隐患的重要问题;

6、在处理重大问题中,遇到的棘手无法处理的问题;

7、需要请示报告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项目部工作人员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人或本部门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项目经理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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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公司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公司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的组织纪律,正确处理下级与上级、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保证政令畅通,根据《中国共 产 党章程》,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请示报告的程序

请示报告必须按内容对口、逐级进行。上下级组织之间,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领导班子内部,副职向正职请示报告。日常工作对口请示报告。重大问题由公司办公室逐级请示报告。

二、请示报告的内容

1、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需要本单位加以贯彻落实的重要事项。

2、事关公司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

3、有关职工思想稳定的重要信息。

4、按规定应向上级机关报告或对全公司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5、重大问题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正职难以统一认识的问题。

6、贯彻执行既定工作部署,决议和决定,遇到新的情况,需要对原部署、决议和决定做出调整的重要情况。

7、分管工作的重要信息,工作中遇到或可能遇到的重大问题及处置预案,重大突发事件及阶段性重要工作情况,需要上级答复处理的特殊问题,拟将出台的重要规章制度、改革措施。

8、分管工作中需要其它部门配合、协作的重要事项。

9、分管部门或干部中出现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个人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0、其他应当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请示报告的形式

请示报告根据内容和时间要求的不同,可分别采取会议、书面、电话或口头等形式进行。紧急、重大问题应立即以电话形式先行报告。

四、请示报告的要求

阶段性工作定期请示报告;紧急及特殊问题即时请示报告;影响重大、事关全局的问题立即请示报告;需进一步了解清楚的,先行报告初步情况及采取的措施,详细情况随后报告。

请示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言简意赅。

五、请示报告的责任

1、建立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上下级之间权责关系和领导班子内部分工与负责之间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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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朔黄铁路20xx年第一批大中修及更新改造工程

改造项目SHTLGC2012005标段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编制: 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朔黄铁路更新改造工程

第五标段换轨项目经理部

二O一二年六月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朔黄铁路更新改造工程 第五标段换轨项目经理部各项施工作业。

三、请示报告主要内容

1、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项目部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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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质量、确保施工顺利开展。

二、请示和报告的主要内容

1、上级领导、部门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架子队、施工层反应报告的重要问题;

3、施工现场遇到突发性事件;

4、现场施工过程中质量及安全隐患的重要问题;

5、现场工作层不听从指挥,不按规范要求施工,不按要求整改;

6、桥梁、路基、附属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测量、安全事故;

7、施工现场发现设计图纸出现重大错误;

8、在处理重大问题中,自己无权决定或遇到的棘手无法处理的问题;

9、需要请示报告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要做到事前请示,事后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

做到心中有数;

2、按照公司精细化管理以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要求,按流程实行逐级报告。请示报告过程中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人或本部门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四、请示报告形式

1.口头形式:一般事宜口头、电话通知即可

2.书面形式:对于较严重问题,采用书面形式。如对业主、设计汇报采用书面形式较多。

3.会议形式:每周生产例会时对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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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一.总 则

1. 为规范中项目部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做好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本项目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实或事件以及本制度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时,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按照本制度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和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报告的制度。

3.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

二. 组织机构和职责

1. 项目经理管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项目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协调此项工作,设专职联系人。

2. 下列人员为本报告所称重大事项的报告义务人:

(1)项目领导班子。

(2)项目各部门负责人。

(3)项目管理人员。

上述报告义务人均负有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时点向公司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内部重大事项的义务,并对本部门或本公司日常联系

人所报告事项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各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三、重大事项的范围及报告时点

1.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或各单位发生以下重大事项,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布或合同签署前5个工作日内报告:

a.签订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境内建筑工程(包括总承包、设计、施工、安装,代建制,联合体承包)等合同,合同额达到人民币5亿元(人民币,下同)以上。

b.境内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设备购置、转让或收购股权、合资、委托理财、BT、BOT等合同)、融资(包括委托贷款)等达到以下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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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修改后)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问题的处理,确保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问题,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使项目部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质量、确保施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求报告主要内容

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及本本工程整体施工环境,为更好的做好项目管控,初步涵定本工程中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

3.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4.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5.竖井施工、车站深基坑施工、区间隧道暗挖过程中质量及安全隐患的重要问题;

6.在处理重大问题中,遇到的棘手无法处理的问题;

7.现场发生重伤等安全事故

8.现场发生群殴、扰乱施工秩序等现象

9.现场高程尺寸发现较大偏差

10.现场质量出现严重问题

11.现场施工时未按要求作业,且不听指挥的

12.重点工程技术交底方案,涉及成本控制及安全质量的

三、请示程序

1.项目部工作人员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人或本部门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项目经理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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