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执法干部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四大战略”为总揽,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理顺行政执法管理体制,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卓有成效的开展了规划执法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规范行政执法
成立了规划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局长刘维石任组长,党组书记刘宋平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刘国艳、杨启、工会主席刘件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启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统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局办公室、法规股、城市规划股、规划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依法行政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要求各股室严格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将各股室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定期召开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和成绩,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责任落实到人,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强化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加大《城乡规划法》宣传力度,组织全局人员开展“走近《城乡规划法》,构建和谐茶陵”宣传活动,在重要地段
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资料,努力提高群众的规划意识。积极购买法律法规知识读本,做到人手一册,组织干部职工到省建设厅和市规划局参加《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培训班学习,邀请法律专家对全局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系统的讲授了《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环境保护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然后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对不及格者取消执法资格,直至合格后才能上岗执法。
三、严格执法程序,坚决做到依法办事
一是规范行政许可,提高规划服务效能。严格实施“一书三证”制度,完善了各建设项目由各规划所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的规划分级审批流程,重点地段、重点工程项目规划经以上程序审批后,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审定,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评审、政府审批”三位一体的规划审批制度,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工作。今年,我局共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50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27件;二是加强规划验收,确保规划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了规划设计技术交底制度、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制度,加强对竣工项目规划验收的管理。在规划管理过程中,要求规划执法人员“五到现场”即:勘察地形到现场、定位放线到现场、验槽验线到现场、中间检查到现场、规划验收到现场,使规划执法覆盖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地减少了建设项目完工后再整改的现象;三是建立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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