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琼海市朝阳中学
会计监督检查结论的整改方案
琼海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于20xx年9月29日对琼海市朝阳中学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的会计信息质量、专项资金管理等进行专项检查。根据检查存在的问题,现将我校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针对我校存在的第(1)项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今后学校小卖部和食堂的经营收支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二)针对我校存在的第(2)项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补交2012—20xx年度幼儿园场地租赁款及椰子,槟榔承包款的营业税金,并今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缴纳该项收入的营业税金。
(三)针对我校存在的第(3)项问题,根据《琼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固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积极与有关管理部门沟通做好该项问题的整改。今后对政府非税收入(幼儿园租金食堂、椰子承包款等),缴纳相关税费后,足额上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针对我校存在的第(4)项、第(5)项问题,根据《琼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固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今后财务人员对符合标准的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在20xx年补把改建、扩建、修缮工程及设备购置支出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保证资产账实相符。并按有关规定,从20xx年起,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五)针对我校存在的第(6)项、第(7)项问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真实的进行核算。会计人员今后严格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保证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合规性。
(六)针对我校存在的第(8)项问题;根据《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现金支出管理。
琼海市朝阳中学
20xx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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