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技术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试行)》技术要求

1 总则

1.1 项目背景

项目背景一般应包括:

(1)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与性质、建设规模与工程投资;

(2)建设项目立项(备案、核准、审批)情况、工程设计情况等;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情况(包括项目工程内容变更);

(4)环境监理单位接受环境监理委托、现场调查、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审查情况、进驻现场、环境监理工作完成情况等。

1.2 环境监理依据

环境监理依据一般应包括:

(1)环境监理项目委托文件;

(2)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及审查意见;

(3)与项目环境监理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工程内容变更文件);

(5)与项目环境监理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6)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及相关技术资料;

(7)其他依据。

1.3 环境监理的范围与时段

(1)给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实际范围,并给出环境监理范围图;

(2)按分项或单项工程,列表给出工程实际环境监理时段。

1.4 环境监理执行标准

(1)给出环境监理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级别、因子及标准值;

(2)根据环境监理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说明保护级别及保护要求。

2 建设项目概况

2.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列表说明项目实际建设的规模、项目组成和建设内容;工业项目还应给出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主要产品及产量;

(2)说明建设项目的占地面积、工程投资和环保工程投资;

(3)对于改建、扩建项目,除按(1)、(2)的要求表述外,还应说明“以新带老、总量削减”的要求、与项目相关的现有工程改造及环境污染治理要求;

(4)如果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内容、环保措施等发生变更,应按变更后的内容表述。

2.2 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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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施工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实际情况,列表给出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 …… 余下全文

篇二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编写技术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编写技术要求

1 总则

1.1 项目由来

简要介绍项目的业主、规模、投资、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建设周期、环评、设计等基本信息。

1.2 环境监理概况

简要介绍环境监理工作的承担单位、现场监理时间、过程等。

1.3 环境监理依据

(1)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

(3)与项目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4)与项目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5)建设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

(6)环境监理的其他依据。

1.4 环境监理的范围与时段

说明环境监理的范围和时段,可采用图(表)表述。

2 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目标

2.1 建设项目组成

列表说明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如建设项目属于技术改造、改扩建项目,应说明建设项目与现有工程的依托关系,并明确“以新带老、总量削减”、“淘汰落后生产设备、等量替换”等具体要求。

2.2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1)施工期

说明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2)运营期

说明项目的主要产品、原辅材料的名称及用量、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量、主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及处理流程、污染物最终去向。

给出主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分布图,标明主要噪声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废水外排口。

2.3 建设项目建设地周围环境保护目标

采用图(表)表述建设项目建设地周围的环境保护目标,包括受纳水体、大气敏感点、噪声敏感点、固体废物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保护区等,并说明厂界与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相对位置及距离。注意补充环评报告遗漏的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实施期间环境保护目标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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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区域产业布局、重大建设项目决策中充分考虑环境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影响,建设公共环境保护设施,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第四条 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布局、规模,必须遵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必须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第五条 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必须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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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信息应依法公开,方便公众获取,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第二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七条 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

第八条 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预测和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采取一定的形式充分征求意见。对公众意见与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有重大分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的形式再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公众参与情况编制公众参与说明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公众参与说明书应当包括公众参与的过程和内容、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建设单位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应当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除外)和公众参与说明书。

…… …… 余下全文

篇四 :关于征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附件2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区域产业布局、重大建设项目决策中充分考虑环境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影响,建设公共环境保护设施,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第四条 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布局、规模,必须遵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必须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第五条 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必须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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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信息应依法公开,方便公众获取,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第二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七条 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

第八条 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预测和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采取一定的形式充分征求意见。对公众意见与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有重大分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的形式再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公众参与情况编制公众参与说明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公众参与说明书应当包括公众参与的过程和内容、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建设单位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应当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除外)和公众参与说明书。

…… …… 余下全文

篇五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执行报告目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执行报告目录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模版)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相当于项目的自检报告)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方案及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方案需建设单位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签字)

四、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需通过专家评审并备案)

五、规范化排污登记证、排污许可证、排污口照片、城市污水排水证、排污申报登记表等(根据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

六、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众参与情况(公众参与意见表和公示情况)

七、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及环保机构架构

八、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可能附于验收监测报告后)

九、建设项目污染处理设施设计方案

十、建设项目建设期环境监理报告

十一、其他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的证明(包括危险废物、固废、生活垃圾等,形式合同等)

十二、其他资料(可能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施运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

…… …… 余下全文

篇六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持证单位(日常考核)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持证单位               日 常 考 核 表

(环境监理报告编制)

受考核环境监理单位:                                

环境监理单位承担项目名称                         

评审考核人:                                                                          

…… …… 余下全文

篇七 :环境监理报告编写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技术要求(修改版)

1 总则

1.1 项目背景

项目背景表述一般应包括:

(1)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与性质、建设规模与工程投资;

(2)建设项目立项(备案、核准、审批)情况、工程设计情况等;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情况(包括项目工程内容变更);

(4)环境监理单位接受环境监理委托、现场调查、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审查情况、进驻现场、环境监理工作完成情况等。

1.2 环境监理依据

环境监理依据一般应包括:

(1)环境监理项目委托文件;

(2)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及审查意见;

(3)与项目环境监理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工程内容变更文件);

(5)与项目环境监理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6)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及相关技术资料;

(7)其他依据。

1.3 环境监理的范围与时段

(1)给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实际范围,并给出环境监理范围图;

(2)按分项或单项工程,列表给出工程实际环境监理时段。

1.4 环境监理执行标准

(1)给出环境监理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级别、因子及标准值;

(2)根据环境监理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说明保护级别及保护要求。

2 建设项目概况

2.1 建设项目建设情况

(1)列表说明项目实际建设的规模、项目组成和建设内容;工业项目还应给出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主要产品及产量;

(2)说明建设项目的占地面积、工程投资和环保工程投资;

(3)对于改建、扩建项目,除按(1)、(2)的要求表述外,还应说明“以新带老、总量削减”的要求、与项目相关的现有工程改造及环境污染治理要求;

(4)如果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内容、环保措施等发生变更,应按变更后的内容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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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环境监理报告内容

环境监理报告内容

一、总论

二、环境监理依据

三、建设项目概况及其审批要求

四、环境监理的范围与时段

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六、环境监理目标

七、组织机构

八、工作程序

九、监理措施及制度

十、监理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与建议 十一、监理结论

十二、相关附件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一、编制环境监理方案,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评审

二、编制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三、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和专题报告

四、按季度、年度定期向审批过该项目的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五、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业务完成后,监理报告报送负责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会审

六、监理报告会审通过后,环境监理机构要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环境监理报告,移交档案等资料

七、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获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环境监理人员撤离现场时间须书面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