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

某装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

XX 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所接受贵院委托([2005]××委鉴字第×××号),对×××酒店建筑装饰(含水电)工程造价进行造价鉴定。诉讼当事人提供的所有工程文件及资料应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并对工程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负责。按照国家基本建设有关法规、诉讼双方签订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及后列鉴定依据,结合现场踏勘,我们对上述资料进行鉴定。现将鉴定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酒店建筑装饰工程位于××市×××路×××号,建筑面积约5600 平米。一层为大厅、商务中心,二层以上为客房、会议中心。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酒店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装饰工程公司,设计单位为×××装饰工程公司。诉讼双方均未提开工、竣工报告,暂按被告提供的××日报刊登的×××酒店开业日期,即××××年××月××日计算施工工期。按此计算,总日历天数为×××天。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水电安装(不包括弱电、空调、消防)。

2、合同工期:开工日期为2004 年3 月8 日(娱乐、办公房、可延迟到5 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04 年4 月25 日,合同总日历天数为48 天。主体工程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 元。

…… …… 余下全文

篇二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书

鉴定书

受xxxxxxxxxxxxxxxxx委托,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合法原则,根据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xxxxxxxxxxxxxxxxx楼的工程价款、工程量及其工程发生的相关费用进行评估鉴定。

一、案情摘要

Xxxxxxxxxxxxx单位承建xxxxxxxxxxxxxxxxx工程,因xxxx违反约定,xxxxx对所施工的工程及其发生的相关费用有异议,现原告申请工程量价款及其相关费用鉴定。

原告:xxxxxxx(委托人)

被告:xxxxxxxxxxxxxxxx(法人代表:xxxxx)

以下双方简称原告、被告

二、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院内,工程为底层框架,共六层,工程承包范围为包工包料,于月份开工建设,现在处于停工阶段。

三、鉴定依据

1、xxxxxxxxxx委托书 1份

2、工程施工图纸(土建) 1份

3、工程施工合同 1份

4、补充协议 1份

5、相关费用收据 5份

6、勘验笔录 1份

7、《xxxx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版

8、工程材料价格参照《xxxxxxx标准定额价格信息》第季

四、鉴定过程说明

xxxxxxxxx楼施工工程工程量及价款鉴定提供了土建施工图,材料购置清单,工程相关手续费用收据。因现场勘察受xxxxxxxxxxx委托,被告方未到及勘察现场,我单位鉴定评估人员依据所有提供资料、认真计算,并出具了《建筑工程预(结)算书》、工程相关费用评估汇总书。

对于原告方提供的证据真伪,由原告方自行负责。

五、鉴定结论

根据以上鉴定依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现对原告承包建设的xxxxxxxxxxx楼的工程价款及其发生的相关手续费用做出鉴定:

1、依据合同,依据 年 月 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按当期发生材料价格第三季进行调差,现完成工程量造价为

元,下发4个点,下浮后造价为 元。

…… …… 余下全文

篇三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四大难点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四大难点

顾志建 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自从20xx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颁布以来,十三类司法鉴定在我国有章可循地逐步开展起来。建筑工程的司法鉴定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和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建筑工程的司法鉴定有三大特点:①标的大。按“标的”来衡量的话,恐怕建筑工程的司法鉴定在十三类司法鉴定中是最大的。动不动就是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人民币。②影响面广。从影响面来看,恐怕也是最大的,如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多起矿难,不仅在国内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强烈关注;甚至在国际上,一些媒体也曾多次对我国发生的矿难,评头论足。③难度大。从难度上来思考,也许是最难的。因为要搞好一项工程建设的司法鉴定,不是一个单学科的科学技术问题就能解决得了的,它会牵涉到诸多学科的知识。按当前教育体制培养出来的工程技术专业人才,甚至是高级技术人才,要想很好地做好一项建筑工程的司法鉴定也是相当困难的。而且加上垫资承包、阴阳合同、拖欠工程款、现场乱签证、工程质量低劣、法规不完整、商业贿赂严重等等现象在诉讼活动中全部折射出来,这就更增加了鉴定的难度。

鉴于上述三大特点,搞好建筑工程的司法鉴定对于我国社会的稳定和谐,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此,我仅对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工作的难点,发表一些拙见,愿与同行们进行讨论。

笔者曾在上海的一家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中担当高级技术管理工作,每当一项司法鉴定任务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随机的电脑配对方式接手后,即与具体担任该项任务的司法鉴定人一起亲赴现场,察看和丈量原、被告双方有争议的建筑物,并多次召开有原、被告双方及双方的律师参加的调查会,耐心地倾听双方陈述的观点并作详细记录,细致地查阅双方提供的各项物证,利用自己在四十多年实际工作中积累下来的科学技术知识和经验作出判断,一旦遇到自己不懂的法律问题及其它问题,虚心向相关专业人员求教,尽力按司法鉴定工作“客观、科学、独立、公正”的八字原则,做好每一项鉴定工作。凭心而论,对自己所参与的鉴定工作是不满意的,为什么呢?因为要做好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确实很难,根据我的分析和归纳,认为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有以下四大难点:

…… …… 余下全文

篇四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男,####出生,汉族,住####。 请求事项:

请求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向法庭20xx年12月31日和20xx年11月14日作出的工程决算书的实际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事实及理由:

被申请人####向法庭20xx年12月31日和20xx年11月14日作出的工程决算书,作为其结算依据。但此两份工程决算书是答辩人方向建设单位####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及建设单位####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工程决算报告。该报告并没有完全被####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及建设单位####投资有限公司采用,更没有按此报告向答辩人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为此,答辩人于20xx年底起诉了####工程有限公司及####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该案经武汉市####区人民法院一审后,####工程有限公司不服上诉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正在二审审理期间。

特别是,本案在武汉市####区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因为####工程有限公司不同意按答辩人提交的决算报告进行结算,为此,答辩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有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司法鉴定,而司法鉴定结果是在答辩人的报告的基础上,作了审减工程造价。因此,答辩人的决算 1

并不是最终的结算依据。

因此,为了确定真实的工程造价,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另行委托鉴定机构对本案中工程决算造价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武汉市####区人民法院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2 申请人:

…… …… 余下全文

篇五 :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内容程序及注意事项

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内容程序及注意事项

近几年来,因建筑工程造价纠纷问题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逐年增多,因而也就出现了诉讼中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问题。建筑工程是一种特殊的产品,纠纷产生的原因很多,导致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复杂性。如何科学、客观、公正、合法地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合自己十几年的工作经验谈些体会。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念和特征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念考试吧论坛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据其专门知识,对建筑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并做出结论的活动。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作为一种独立证据,是工程造价纠纷案调解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在建筑工程诉讼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征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鉴定对象是与造价有关的工程事实,诉讼当事人一般有承发包双方,有的涉及分包。

由于建筑工程生产周期长,生产过程复杂,定价过程特殊,所以鉴定涉及材料量大,内容多。 建筑工程造价目前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使鉴定的依据处于指导与市场价并存、行业标准多元化的境地。 建筑市场承包商之间竞争十分激烈,垫资承包、阴阳合同、拖欠工程款、现场乱签证、工程质量低劣等社会现象在诉讼活动中全部折射出来,鉴定难度大。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

(一)委托主体、委托方式及内容 委托主体

各级司法机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目前,各级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为委托主体的比较普遍。

委托方式

一般采用委托书,委托书采取书面形式。 委托内容 受委托单位名称、委托事项、鉴定要求(包括鉴定时限)、简要案情、鉴定材料。

对送鉴材料的要求:

(1)诉讼状与答辩状等卷宗;

(2)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3)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4)承包人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 …… 余下全文

篇六 :浅析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浅析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当事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或程序,运用专门知识或者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判定的活动。司法鉴定属于科学实证活动,其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之一,对案件的裁决具有重要的乃至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司法鉴定属于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属于司法鉴定其中的一种。笔者就参与法院委托工程造价鉴定的一些浅显的体会,与各位同仁共同探讨。

一、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基本程序: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基本程序可分两个基本程序。

1、第一阶段以委托和受理为开端,到出具工程司法鉴定征求意见稿报告结束,主要任务是收集工程造价鉴定计算依据。由当事人对其主张举证,进行相应的鉴定质证、认证、依据有效的证据进行专业性的计算。具体操作程序如下:鉴定委托→受理委托→确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查阅案卷→召开当事人会议,并作好询问笔录→现场勘探、证据调查→若鉴定人对鉴定中有质疑问题,向当事人发出询证函,并要求在规定限期内答复→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费用计取和造价计算→出具司法鉴定征求意见稿。

2、第二阶段从送到工程司法鉴定征求意见稿报告开始,到庭审质证后结束。当事人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解决工程造价依据的事实问题、计算准确性问题、适用的规范问题、司法鉴定人在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及对报告异议的基础上,根据委托鉴定的内容,对鉴定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出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如需要,应当事人要求出庭质证。具体操作程序如下:当事人对司法鉴定初稿提出书面异议→听证质疑(司法鉴定人应全面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异议、反驳申辩理由,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对鉴定初稿进行审查修改→出具鉴定报告→庭审质证(对在庭审中出现的新的鉴定依据,鉴定人应尽快作出补充鉴定结论)。

两个阶段均以当事人会议为基本形式,贯穿鉴定举证、听证、质证、认证的行为过程,鉴定人在充分听取当事人对鉴定的主张、申辩以及对鉴定报告异议的基础上,依据委托鉴内容,做出贯穿造价鉴定结论。

…… …… 余下全文

篇七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论文

论建设工程司法鉴定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工程造价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入,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资金的来源多渠道,加之市场竞争的激烈,建设市场中各方利益维护愈来愈重要,市场主体的经济关系越来越复杂。工程建设中有些发包方故意压低标价;承包方为得到项目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投标;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虽有标准范本合同,但由于多种原因,不规范使用相当多;工程结算中项目变更,缺少必要的手续;部分承包商没有资质或超越范围经营;有些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着计价和其它方面不规范的内容;有些项目是未协商好就先动工,工程计价等方面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近年来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工程造价纠纷也日趋增加,出现纠纷有的申请仲裁,有的诉至法院,这样出现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程造价鉴定是工程造价咨询中的重要业务内容。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念

所谓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是指由工程造价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对诉讼中需要解决的工程造价问题进行分析、鉴别的活动。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就其本质而言是因委托而产生的专业行为,而非行政、司法行为,即不是国家行为,其公正准确程度并不取决于鉴定人员行政权力的大小,而是鉴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依据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依据是得出客观、真实、可信鉴定结论的保证。鉴定依据是否真实、齐备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鉴定质量。一般情况下,工程造价鉴定依据主要有:

(1)委托方出具的工程造价鉴定委托书。

(2)当事人的起诉书和答辩状、法庭庭审调查笔录。

(3)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签证记录。

(4)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合同补充协议、变更洽 1

商记录、材料设备采购#5@p及加工订货合同。

(5)工程预算书、工程结算、工程签证。

(6)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标底及投标书,中标通知书。

(7)现场勘察记录、鉴定调查会议记录,有关照片,录像资料。

…… …… 余下全文

篇八 :小谈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

小谈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

近几年来,因建筑工程造价纠纷问题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逐年增多,因而也就出现了诉讼中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问题。建筑工程是一种特殊的产品,纠纷产生的原因很多,导致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复杂性。如何科学、客观、公正、合法地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合自己十几年的工作经验谈些体会。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念和特征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念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据其专门知识,对建筑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并做出结论的活动。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作为一种独立证据,是工程造价纠纷案调解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在建筑工程诉讼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征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鉴定对象是与造价有关的工程事实,诉讼当事人一般有承发包双方,有的涉及分包。

由于建筑工程生产周期长,生产过程复杂,定价过程特殊,所以鉴定涉及材料量大,内容多。

建筑工程造价目前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使鉴定的依据处于指导与市场价并存、行业标准多元化的境地。 建筑市场承包商之间竞争十分激烈,垫资承包、阴阳合同、拖欠工程款、现场乱签证、工程质量低劣等社会现象在诉讼活动中全部折射出来,鉴定难度大。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

(一)委托主体、委托方式及内容

委托主体

各级司法机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目前,各级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为委托主体的比较普遍。

委托方式

一般采用委托书,委托书采取书面形式。

委托内容

受委托单位名称、委托事项、鉴定要求(包括鉴定时限)、简要案情、鉴定材料。

对送鉴材料的要求

(1)诉讼状与答辩状等卷宗;

(2)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3)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4)承包人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