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公司”或“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信息沟通,形成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从而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宏华公司以及所属各控股子公司(宏天、友信、科贸等)。分公司若未特别提及,等同于子公司运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报告单位包括:宏华公司各部门、办公室;控股子公司各部门、综合部。
第四条 本制度实施的条件:宏华公司整体上已经形成了基本完备的IT管理平台,相关信息的报送可以在内网进行。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五条 宏华公司办公室负责整个公司的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1) 制定《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发送宏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综合部;
(2) 收集宏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的原始信息周报,进行汇总和整理后编制“宏华公司信息周报”,每周六15:00前编制“宏华公司信息周报”,报送宏华公司领导,经行政总裁审批后将全部或部分周报信息在局域网和外网上公示,同时发送到各子公司综合部和宏华公司各职能部门;
(3) 对“宏华公司信息周报”进一步汇总整理,每月编制“宏华公司信息月报”,办公室主任审核报送总经理审批后,在局域网上公示;
(4) 有权向宏华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催收、质询、核实和确认相关信息。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综合部主任应确定专人将本公司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核实和整理后编制“信息周报”,每周五17:00前上报子公司领导和宏华公司办公室,同时发送到子公司各部门。
第七条 宏华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确定专人将本部门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核实和整理后编制“信息周报”,每周五17:00前报送宏华公司办公室。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