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申请书的有关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比选申请书应用中文写成。
2、比选申请书应包括比选申请书格式要求全部内容、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应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只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中介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只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中介机构已完成的同类项目的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的能力证明其资格和能力的文件;
3、 比选申请书应逐页编码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比选人逐页签字。
4、比选人申请书不得有松散页。
5、比选申请书除签名外,全部用不褪色的墨水(粉)打印。
二、比选申请书格式要求
1、中介机构在制作比选申请书必须使用本文所附格式。不按规定格式填写将导致比选申请书无效。
2、申请书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中介比选机构”一栏填上招标比选机构的全称并在名称上加盖招标比选机构公章(正本加盖印章,副本用复制件)。
3、所附格式大小只是范例,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4、所附格式特许中介机构为编制比选申请书进行复印或编辑。
5、中介机构应按照比选申请书格式的要求,提交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址提交。
三、比选申请书的提交
1、比选申请书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迟到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不予接收,且不论迟到的原因。
2、比选申请书应提交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在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果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比选申请书的正副本的应用不褪色的墨水(粉)书写或打印、复印,并按比选文件要求,由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比选人做相应的签字、加盖中介机构公章。
四、特别要求
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提供虚假资料者,一经查实,五年内不予聘用。
比选申请书封面
正本(或副本)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