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20xx年度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总结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实集团公司和我矿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工作,提高全员职业安全卫生意识,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控制和杜绝职业病发生,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根据中平【20xx】159号《中平能化集团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及我矿【20xx】16号瑞平公司庇山矿《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矿为保护煤矿职工及其相关权益,规范我矿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我矿已成立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现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建立以行政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实行系统化管理。行政第一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行政副职对行政第一负责人负责,对所管辖业务及分管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具体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对所分管科、队的职业危害防治负责。使职责落实到人,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二、制定以下理制度,并照章落实: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防护
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
三、日常工作:
1、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和检测评价;
2、 在矿内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按期公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时告知从业人员危害后果,并在主要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提高员工对职工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