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户 籍 所 在 地
申请资格种类
填 表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
二、“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
三、“申请任教学科”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教学计划规定填写。
四、“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
五、“现从事职业栏”按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军人等)。
六、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1、 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
2、 被撤销过教师资格
3、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七、本表一式二份,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第二面由资格认定评议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
附件二: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附:认定机关联系电话:
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