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执行回转申请书(标准版本)

执行回转申请书

申请人: ,男,汉族,19xx年5月10日出生,住所:福建省 路 226号,身份证号码350 。

被申请人: ,女,汉族,19xx年1月31日出生,户籍地址 209号,身份证号码441 。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执行回转被申请人因错误执行取得的 元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执行案号: 号)。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与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贵院作出(2013)深法民一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于20xx年5月31日生效。 履行期限届满未主动履行,被申请人遂向贵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贵院依法受理( 号)。贵院在拍卖 房产后取得 元可供执行款项,并在该笔执行款中将 元划扣给被申请人。

申请人为 的债权人,债权已经生效裁判确认,在申请人与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过程中曾向 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 人民法院向贵院发出过(2013)深 民一初字第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贵院协助冻结2013深 法执字第 号案件中除了给付被申请人款项外的剩余执行款,以0000元为限。申请人在深圳市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无法足额清偿所欠申请人的债务,而贵院划扣给被申请人的执行款项超出实际应支付的款项,属执行错误。由于多划扣的款项导致申请人权利受到损害,

故依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提出以上执行回转申请,请批准。

此致

深圳市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

月 日

…… …… 余下全文

篇二 :执行申请书格式样本

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人:某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生,汉族,农民,住某县某镇某村某组。

被执行人:某某某,女,某年某月某日生,汉族,农民,住某县某镇某村某组

申请执行事项

一、履行民事(2013)富平民初字第(某某)号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给付申请人孩子抚养费54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二、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150元。

三、本案的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现富平县人民法院(2013)富平民初字第(某某)号调解书确定被执行人在调解书生效后,给付申请人孩子抚养费540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150元,但是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至今未领调解书,而且仍拒绝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申请人民法院予以

强制执行。

此致

某某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某月某日

…… …… 余下全文

篇三 :强制执行申请书样本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河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107国道高邑县中韩段东侧

法定代表人:马向辉,系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某县某某纸箱厂

住所:某县凤鸣村村北700米

法定代表人:纪某某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某县人民法院二零一五年 月 日作出的() 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 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自20xx年 月 日至执行完毕当日)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 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 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 元,于判决生效后 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 元,由被执行人负担。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

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某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河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 余下全文

篇四 :要求及时支付执行回转款的申请(AA)

要求及时支付执行回转款的申请

申请人: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已提出执行回转申请,贵院已受理。据贵院执行庭承办法官讲,基于申请人的申请,已扣划被申请人执行回转款万元到贵院帐户。申请人长期坚持诉讼依法维权,公司经营资金出现困难,为此,特申请要求贵院及时将已到帐执行款项支付给申请人(汇款本公司账户)。

一、本公司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行号:

二、附本公司万元收据原件。

三、款到本公司账户,本案执行终结.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有限公司

二〇年月日附:

1、申请执行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第号《民事判决书》

3、执行回转申请书

…… …… 余下全文

篇五 :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法条以及讲解

28、如何写《强制执行申请书》?

? 文书适用: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义务人不能自觉履行。生效的经济仲裁裁决书,义务人不自觉履行。其它法律文书等,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一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文书样本

范本(一)

强 制 执 行 申 请 书(注A)

申 请 人:天津泽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世纪花园 法定代表人:泽惠 总经理

被申请人:天津普惠天泽房地产开发公司 住所地:南开区南马路A188号 法定代表人: 天泽 总经理

申请事项:

1、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拖欠工程款169万元;(注B)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逾期付款违约金65000元。

3、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诉讼、保全费用合计:21600元。

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一审审理后,于20xx年6月9日下发了《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0)南民四初字第1405号民事判决》。因被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程序,二审法院于20xx年1月6日做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民三终字第149号民事判决书》。

…… …… 余下全文

篇六 :要求及时支付执行回转款的申请(AA)

要求及时支付执行回转款的申请

申请人: 有限公司,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已提出执行回转申请,贵院已受理。据贵院执行庭承办法官 讲,基于申请人的申请,已扣划被申请人执行回转款 万元到贵院帐户。申请人长期坚持诉讼依法维权,公司经营资金出现困难,为此,特申请要求贵院及时将已到帐执行款项支付给申请人(汇款本公司账户)。

一、本公司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行 号:

二、附本公司 万元收据原件。

三、款到本公司账户,本案执行终结.

此 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有限公司

二〇 年 月 日 附:

1、申请执行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第 号《民事判决书》

3、执行回转申请书

…… …… 余下全文

篇七 :强制执行申请书1(样本)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男,年月日生,族,(职业),

住址:县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生,族,(职业),

住址:县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号,联系电话:

申请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于年月日作出的【2012】民初字第()号判决,要求被执行人履行(见判决书中被执行人承担具体义务的句子),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纠纷一案,县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2012】民初字第()号判决。(写判决书中被执行人承担具体义务的段落)。判决生效后至今已有个月,被执行人完全有能力履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但其拒不履行判决。为了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为此特申请贵院对被执行人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县人民法院

请人: 年月日

…… …… 余下全文

篇八 :执行回转1

执行裁定部分依据被撤销所引发的执行回

转相关问题

------南阳市华云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不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南中执异字第69-3号裁定申请复议案

【关键词】申请执行执行异议申请复议执行回转

【案例要旨】20xx年4月14日,21个申请执行人依据是608号公证书和24号执行证书与南阳市华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案申请复议人,以下简称华云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用华云公司一块土地使用权以协商价格抵偿部分债务,20xx年4月14日,南阳中院依据上述和解协议作出二份414号裁定,一份裁定以土地使用权抵债,一份裁定查封全部在建房产。20xx年12月16日,608号公证书和24号执行证书被撤销并经法院行政判决确认。20xx年8月28日,华云公司申请执行回转。南阳中院作出裁定,部分执行回转,华云公司不服提出异议,南阳中院经审查驳回了华云公司的异议申请,华运公司仍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人(申请执行人)】南阳市华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罗继德,男,汉族,19xx年9月生。

【被执行人】王新宇,男,汉族,19xx年8月生。

【被执行人】王建亭,男,汉族,19xx年2月生。

【被执行人】秦辉,男,汉族,19xx年8月生。

【复议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复议裁定时间】20xx年10月26日

【复议裁定书】

申请复议人南阳市华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云公司)不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南中执异字第69-3号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执行法院认为,华云公司请求执行回转的债权只能限于被撤销的南阳市公证处(2002)南市证经字第608号公证书和(2003)南市证经字第24号执行证书(以下简称608号公证书和24号执行证书)所确定的债权,而不是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南中执字第414号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414号裁定书)确定的所有债权。因此,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阳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驳回了华云公司的异议申请。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