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X。系受害人XXX之父。
申请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系受害人XXX之母。
申请人XX,女,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系受害人XXX之妻。
申请人XXXX,女,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儿童,住址同上。系受害人XXX之女。
申请人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儿童,住址同上,系受害人XXX之子。
被申请人XXXX
负责人XXX,该XXX负责人。
申请请求:请求扣押、查封被申请人XXX铲车、挖机及机械设备等财产,并冻结其存款,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案件判决结果的执行。
申请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工伤待遇一案,经武冈市劳动仲裁委员会(2010)第34号裁决书裁决,由被申请人一次性给付申请人因XXX工亡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亲属抚恤金、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等共计317425.55元。
被申请人不服该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中转移财产,使判决结果难予执行。特依民诉法第92条的规定,对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人民法院查封或扣押被申请人胡急龙采石场的铲车、挖机及机械设备并冻结其银行或信用社的存款,防止其转移财产,使判决结果难予执行,我们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保全标的额为35万元内。以上申请,请人民法院裁定准许。
此致
武冈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XXX年XX月XX日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