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项目名称: 大连洪立模具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 投标申请人: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罗钊然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沙跃街9号
日期: 2010 年 03 月 21 日
致: 大连洪立模具有限公司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资格预审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大连洪立模具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 标段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本申请书附有下列内容的文件副本的复印件:
2.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2投标申请人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证书(副本)。
3.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资料:
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5.1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须以投标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主要内容的更新为准;
5.2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
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6. 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 申请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