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林被××砍伐
请求调处申请书
×××人民政府:
申请人×××,男,汉族,现年××岁,家住××省××县××镇××村,电话:×××
对方当事人: ×××,女,汉族,现年××岁,家住××省××县××镇××村,电话:×××
申请目的
请求××人民政府确认我家的山林(土地)权属,协调关于我村村民××未经本人及家人同意,擅自砍伐我家罗盘石自留山林地共计××棵树,要求我村村民××赔偿我因这次纠纷造成的经济损失××万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事实与理由
我家林地共有0.9亩,其中自留地房前屋后林地有0.3亩、自留山林地为罗盘山林地有0.5亩和松树咀林地有0.1亩。罗盘山林地的0.5亩东与我村××林地打石为界,南与××包产地为界,西与××林地打石为界(林权证上为这样写的,但事实上,应该南与××林地打石为界,西与对方当事人家包产地以罗盘石一条小路为界),北与××连界,权属及边界历来清楚,与对方当事人××家并无纠纷。
20xx年12月24日,对方当事人××以砍伐树木为由,
骗取森林砍伐证,但对我经营管理的山林的树木进行了砍伐,砍伐我山林的树木共计××棵树(以松树为主,其次是沙树,其他为杂树)。因此,引起经济纠纷。对方当事人砍伐我在该山林上的种植物,造成我家经济损失××万元。对方当事人××已将砍伐的××棵树木卖掉,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17条、第39条的规定,向××人民政府提起调处申请。
上述边界范围内山林(土地),历代为申请人管理使用,留下了明显的边界和证据,主要有:
一、有明显的山林边界。19xx年,我家开始划分林地,我家自留山林地的罗盘山林地与对方当事人的包产地相连,以罗盘山的一条小路为界,当年划分林地人员为本村××(当年的生产队队长),××(当年的社员代表),××(当年的大队文书),可以作证。我家罗盘山林地为各种树木为主的森林。对方为包产地,种植作物为主。双方各守本份,井水不犯河水,从无争议。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