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车辆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请示
XXX交通运政管理处:
XXXXXX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规范经营,并积极开拓新的旅游客运市场,为XXXX旅游二次创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保障乘坐我公司车辆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我公司一直以来按规定足额购买车辆相关保险。20xx年7月以前我公司的车辆保险是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有限公司(PICC)投保,20xx年7月全部车辆保险转入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保险)投保。
XXXX于20xx年12月30日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开业,是由XXXX七家大型国企出资组建的第一家总部设在XX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并于20xx年3月31日成为了XX旅游组合保险的共保公司之一。XXXX道路运输协会【2008】1号文件中推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XX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XX分公司为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单位。同时云运发【2006】139号文件规定高快班线、旅游客车,每个座位投保的最低责任保险金额为20万元。而我公司转入XX保险公司后严格按照相关行业部门的规定足额购置保险,公司所有车辆的座位险赔付最高达到120万元。
目前我公司申请变更登记的部分旅游客运车辆和旅游专线车辆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而这一部分车辆均在XX保险投保,故特向贵处请示给予我公司申请变更登记的部分旅游客运车辆和旅游专线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
特此请示。
望给予办理为谢!
XXXX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20xx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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