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如何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如何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核心内容:当我们要提起行政复议时候,要如何书写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申请书有哪些内容,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是怎么写的,该具体行政行为是怎么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一一介绍。

申请人李xx,男,汉族,19xx年12月21日出生,户籍XX省XX镇XX村X组,系XX市XX镇XX电器厂业主。

被申请人XXX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XX市XX路。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主任。

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XX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XX】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19日,申请人知悉,被申请人于XX年9月29日作出了《关于省道s268线XX市歧江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XX】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核准省道s268线XX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因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包括申请人享有合法使用权的厂房,故与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有关立项的法律法规。

1、未经用地预审核准立项,程序严重违法。

《国务院关于严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九条规定,“„„发展改革等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告知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后,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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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一、业务概述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作出处理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税务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活动。

二、复议范围

(一)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⑴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

⑵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3.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4.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

⑴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⑵变卖、拍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1

5.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⑴罚款;

⑵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⑶停止出口退税权。

6.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

⑴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

⑵不予抵扣税款;

⑶不予退还税款;

⑷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5@p;

⑸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

⑹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⑺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7.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8.收缴#5@p、停止发售#5@p。

9.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者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

10.税务机关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

11.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2.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二)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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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税务行政复议文书格式

税务行政复议文书格式

税务行政复议文书格式之一

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登记表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复议专用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口头申请复议查询联

编号:

________(申请人)不服______(被申请人)__年__月__日做出的_____________(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于__年__月__日提出了口头复议申请。

注:此联由申请人保存,以备查询。

税务行政复议文书格式之二

不予受理决定书

税复不受字(   )第   号

    申请人:姓名__年龄__性别__住址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__年__月__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和第____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申请人是在征税问题上同税务机关发生争议,写明:不服本决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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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

【发文日期】 2010-02-10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已经20xx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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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

二○一○年二月十日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关),指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税务机关。

第四条 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的原则。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坚持有错必纠,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第五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第六条 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 各级税务机关行政首长是行政复议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九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案卷资料、接受询问、调解、听证等提供专门场所和其他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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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于20xx年x月x日收到安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我司下达的安工商处字(20xx)3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称:我公司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以328元的价格购进五粮液公司生产的“圣牌”白酒30瓶,以388元的价格购进水晶包装的“圣酒”42瓶,至20xx年x月x日止,以418元的价格销售22瓶,计销售收入9196元,以488元的价格销售水晶包装的圣酒33瓶,计销售收入16104元。因在包装上粘贴了“五粮液”三个字涉及商标侵权,而作出没收全部货物,处以495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由于处罚明显太重,我公司无法接受,特向贵局提出复议申请,其事实理由如下:

一、我们公司并无有意侵权行为: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系列白酒单品有数百个,五粮液“圣牌”白酒和粘贴了五粮液字样的“圣牌”白酒系同一个生产单位,粘贴标鉴并未隐藏原圣牌标识,仅仅在外包装上加贴了五粮液三个字,并且由于该标鉴不是我公司粘贴,所以我们难以甄别,还有一个客观的查对困难是,圣牌白酒外包装注明有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出品,包装上是否单独有五粮液三个字,我们无法查验,如果说侵权那也是厂方自己的产品侵了自己产品的权。当然是由于我们工作的失误,未对该酒的资料进行细致的查对,才导致了这一问题的发生。

二、粘贴了五粮液三个字的圣牌白酒,给厂方商标带来

了影响,所幸的是受益方和受损方属于同一个商标权所有者,其受益和损害程度难以裁量,我们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守法经营,积极配合工商部门的工作,特别是从宣传食品安全法到各种培训,快速检测仪器的配臵等,我们都作了积极的努力和忠诚的配合,此次因工商部门查出五粮液有限公司生产的“圣牌”白酒粘贴有五粮液标示问题,我们才知道有贴五粮液三个字的情况,存在商标侵权的事实。

三、我们公司并未因为经营粘贴了“五粮液”标识的圣酒而额外获取了高额利润,消费者也并没有因为购买粘贴有五粮液字样的圣酒而增加了支出,一瓶五粮液售价600多元,而我们出售的贴有“五粮液”标识的水晶包装圣酒进价388元,售价只有488元,贴有五粮液字样的纸包装圣酒进价328元,售价418元,明显低于五粮液的价格,我们经营五粮液的经营差价与经营粘贴有五粮液标识的圣酒差价率基本相等,并无欺蒙顾客的主观意识,也没有给消费者带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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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20xx税务行政复议的相关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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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税务行政复议的相关知识点

税务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法律制度,其程序具有纠错作用,同时,它还有自己的管辖内容以及申请的相关规定。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

1.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税务行政复议前置)。

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3.#5@p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5@p等。

4.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5.行政处罚行为:(1)罚款;(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

6.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1)颁发税务登记;(2)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行政赔偿;(4)行政奖励;(5)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7.资格认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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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10.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11.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2.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3.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

1.一般管辖

(1)对各级国家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提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对地方税务局的行政复议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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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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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一)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

(2)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3.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4.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变卖、拍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5.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6.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

(1)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

(2)不予抵扣税款;

(3)不予退还税款;

(4)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5@p;

(5)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

(6)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7)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7.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8.收缴#5@p、停止发售#5@p。

9.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者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

10.税务机关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

11.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2.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

2.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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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写法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写法

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文书是用行政手段解决行政争议而使用的公务文书。由于审理争议案是在行政机关内部进行,制作行政复议文书就成为行政机关本身的事。本章着重介绍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使用较多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除说明它们的性质、作用外,主要是阐明其写作方法和要求。

一、行政复议申主请书概说

按照《行政复议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照本条例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自从实施《行政复议条例》以来,机关工作中就有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这一文种。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性质

行政复议申请书,是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国家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请求重新审查所制作的文书。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书,必须是《行政复议条例》中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见《行政复议条例》第二章),并在法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否则不属于行政复议申请范围,复议机关也不会受理。由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例如行政处罚涉及的对象可能是公民个人,也可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有的是私人文书,有的是公务文书。无论为公为私,它都属于行政复议申请书。

(二)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作用

行政复议申请书是行政复议行为实施和作出决定的书面依据,其功能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当申请人认为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才提出复议申请,目的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这种监督由内外监督组成。先说内部监督,由于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是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机关的上级,所以行政复议是上

级审查下级工作的一种行为。它成为行政管理的一种内部监督方式。再说外部监督,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复议申请。表明群众对行政管理工作提出异议。这是一种很好的民主监督方式,已成为行政管理成效的一种检验方式和信息反馈,有利于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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