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加勒比邮轮合同解除条款(2012)
一、预定日起3天内支付订金,预定取消的罚金如下所示:
◆普通团队预定航次:
1、非节假日航次:
59-45 天 =全款的10%
44-15 天 = 全款的50%
14-8 天 = 全款的70%
7 天及以内 = 全款的100%
2、节假日航次(2012 年国庆假期航次):
89-45 天 =全款的10%
44-15 天 = 全款的70%
14 天及以内 = 全款的100%
◆散客预定及特殊优惠价航次:(包括提前预定价)
1、非节假日航次:订金(3-5晚150美金,6-9晚300美金)
订金支付日-45 天 =订金
44-15 天 = 全款的50%
14-8 天 = 全款的70%
7-0 天 = 全款的100%
2、节假日航次(2012 年国庆假期航次):
订金支付日-45 天 =订金
44-15 天 = 全款的70%
14-0 天 = 全款的100%
二、旅客姓名更改的条款如下:
1)一个船舱中在任何时候至少有一位客人的姓名不允许被更改;
2)一个船舱中所有客人的姓名更改等同于取消,并收取相应的取消罚金;若需重新预订则按系统售价重新预订;
3)距离开航前10 天至开航前4 天之内的更名由收益部批准,并同时收取每个姓名更改费15 美金;在不改变原船舱入住人数的前提下,船舱间的姓名互换不收取更名费;
4)经过Name Review 的航次,任何改名将视为取消,在收取100%取消费用后可酌情以当时系统售价重新预订;
5)开航前10 天之内若要求更改房间号,将视实际可用的船舱号操作,并收取更改费15 美金/舱;
6)开航前72 小时内,不接受更名要求
三、如果客人由于拒签、客人本人或直系亲属死亡使得客人无法登船,我们允许以下操作,所有的更改必须在原来的航次开航前4天完成:
1、保留原来的航次和船舱,更改客人的姓名;距离开航前 10 天至开航前4 天之内或经过Name Review 的航次中,需要收取姓名更改费;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