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xx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x村一组,务农,身份证:
申请人:xxx,女,19xx年10月5日生,汉族,住址同上(系申请人xxx之妻),务农。
被申请人:xxx,男,19xx年住10月1日生,汉族,住xxx,xxx,xxx村一组,务农,住址同上。 申请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xxx村一组滑石板地(地名)0.45亩地使用权为一组村民xxx、xxx所有。
事实与理由:
位于xxx村一组滑石板地(土地名)0.45亩地系第一轮土地承包时由发包方承包给xxx、xxx一家,对该土地的使用权人为:xxx、xxx、李贤飞、李贤群、李书兰五人。19xx年申请人之子xxx与被申请人xxx签订了“关于xxx与xxx两家承包土地协议书合同书”,协议将地名为滑石板的土地进行转包,xxx收取了xxx给予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五仟元整),协议签订后xxx于19xx年12月26日向有管部门申请办理了(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282019)号,并在转包的耕地上修建了187.7平方米的永久性住房一栋。申请人xxx、xxx得知此事后,于20xx年把xxx和xxx告上了法庭,xxx人民法院作出了(2006)黔水民初字第614号
民事判决。xxx不是滑石板土地的使用权人,擅自与xxx签
订的土地转包协议合事后为取得以上五位土地使用权人的
追认,属于无效合同。
xxx因对法律法规的无知,擅自处分了别人的财产,事
后把收到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五仟元整)返还给xxx,
情有可原。可是xxx不顾法院的判决,依然一错再错地侵占
着别人的土地,并在地上修楼房,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既伤
害了同村同组人的感情,也践踏我国法律的尊严。
滑石板地(地名)是申请人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就取得
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