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盘与虚盘的区别
会计101班 张弘宇 16810117
一、 含义
发盘(Offers)通常是以广告,传单,信件或回应询盘的方式发出的。发盘的定义为:交易的一方为了销售或购买一批商品,向对方提出有关的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按这些条件达成一笔交易,这种意思表示的行为称作发盘。发盘可以分成两类:实盘(Firm Offer)和虚盘(Non-firm Offer)。二者的区别一定要清楚,因为不仅是它们的表达方式不同,更重要的是它们的法律效力是不一样的。
实盘,英文:FIRM OFFER,国际贸易常用术语之一,即有约束力的发盘,表明发盘人有肯定订立合同的意图。在法律上,实盘属于一项要约,一经发出,在有效期内,发盘人不得随意变更内容或撤销。如果受盘人在有效期内无条件地接受,就可以达成交易,成为对买卖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合同。实盘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成立:内容必须是完整和明确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无保留条件的;实盘必须规定有效期限。其内容包括货物品名、品质规格、包装、数量、价格等。
虚盘,英文:NON-FIRM OFFER,是发盘人所作的不肯定交易的表示。凡不符合实盘所具备的上述三个条件的发盘,都是虚盘。虚盘无须详细的内容和具体条件,也不注明有效期。它仅表示交易的意向,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 区别
1. 虚盘意思表示一般很含糊,没有一个肯定的表示,如“中间价格”、“数量可能不会太多”等;
2. 虚盘的合同要件包括商品的品质、数量、交货期、价格条款及支付方式等一般不齐全;
3. 有些报盘虽然意思明确,要件齐全,但带有一定的保留条件,也属于虚盘,如“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以我货未先售出为准”及“仅供参考”等。
三、 识别方法
一般从买家查询的内容,就能判断出来哪些是实盘,哪些是虚盘。应该重点处理那些针对性很强的、可以称得上是实盘的。对于无价值的虚盘,要敢于果断舍弃。如果以为每个询盘都是要向你买货未免过于天真。有的询盘过于空泛,也许只是客户做市场调查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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