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烨盛物(2015)字第2号
关于公司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弘扬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方针,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公司所有项目或部门
二、先进个人:公司所有正式职工,包括中高层管理者、一般行政人员、一线员工。
第三条 评选原则
一、先进集体
1、公平、公开、公正,真实可靠、宁缺毋滥。
2、能维护公司的形象和社会荣誉并能给项目或部门创造经济效益。
二、先进个人
1、公平、公开、公正,真实可靠、宁缺毋滥。
2、先进个人人选应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为主并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和支持。
3、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4、各项目在评选过程中需依据评选原则、评选条件慎重评选。
第四条 评选程序
1、公司办公室负责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定、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2、公司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每年评选一次,时间定在每年农历12月下旬。
3、各项目评出项目先进个人(兰岛3名、一品江山3名、崇新苑1名、长城花苑1名、其余项目共计2名),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一),并上报公司办公室汇总,公示两日。
4、申报先进集体的项目或部门填写《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三), 并上报公司办公室汇总,公示两日。
5、公示期间被推荐的人员、项目或部门无投诉的,可进入下一步评选。
6、由总经理做最后审核确认。
第五条 基本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项目或部门团结务实,
具有强大的执行力、高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团队意识、协作精神,管理和工作思路具有创新意识。
2、本项目或部门能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决定,贯彻到位,效果良好,能够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业绩突出。
…… …… 余下全文